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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行动计划 由...制备 乔·德洛萨三世约翰内斯·普菲恩贝格凯林·格雷厄姆 为准备 东北区域互联合作项目 通知与免责声明 本报告是根据贝泰咨询公司(TheBrattleGroup)的服务协议为指定客户准备的,旨在作为整体阅读和使用,而非部分使用。本报告反映了作者的分析和观点,并不一定反映贝泰咨询公司的客户、顾问小组成员或其他顾问的观点。 本报告没有第三方受益人,贝特尔集团不对本报告的内容或基于此处阐述的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或作出的任何决定向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 作者感谢赞助团队成员和几位审稿人提出的有益评论和讨论。然而,所有结果及任何错误都是作者的责任。 ©2025TheBrattleGroup,Inc. Brattle.com|i 目录 执行摘要.1 近期行动计划.2 A.解决区域间输电计划当前✁差距.2 B.支持与能源部联盟共同制定统一高压直流设计标准.7 C.评估协调和优化各州近海风电和输电采购的机会................................................................... ................................................8 D.制定区域间协调原则用于1920号命令✁合规申✲.9 E.支持减少与接口相关✁低效性11 中期行动计划.12 A.基于经验教训探讨费率修订的必要性.................................................................................. .....................12 B.探讨创建输电设备采购池的可能性....................................................................................... .....13 C.实现从发电机出口线路向网络输电设施的转型..................................................................... ...................................14 附录A:行动计划,第一阶段:传输需求研究综合16 Brattle.com|ii 执行摘要 The东北地区区域互联合作(协作体)由九个中大西洋和东北部州组成——CT、DE、MA、ME 、MD、NJ、NY、RI和VT——并为协调各州改进地区输电系统规划提供一个平台。自成立以来,协作体已邀请相关联邦机构和技术专家组织,以识别和评估跨区域输电合作的共同关注领域。 本战略行动计划(“计划”)旨在通过集中其短期(下一年)和中期(未来几年)的努力,以帮助推进合作项目的工作。 在未来一年内,计划确定了合作机构为促进跨区域输电项目的考虑和潜在发展而应采取的优先行动 ,最终目标是为该地区的电力消费者提供可靠性和成本节约。这些工作可能需要协调传输解决方案 、项目设计和效益计算的要求。在此近期阶段,计划进一步确定了设备标准化和互操作性工作,这些工作可为未来经济有效的电网扩展奠定基础,包括为未来潜在的近海网络奠定基础,该网络能够为消费者带来额外的经济效益和可靠性效益。 在未来几年(即到2027年底),该计划提出要消除海上风电高效部署和区际输电的额外监管和技术壁垒。这些中期工作重点在于确定候选区际输电项目,探索必要的批发输电规划价格改革,促进发电机联络线向网络设施的未来转型,并采用区际互联优化和其他手段来解决相关的不协调问题。 Brattle.com|1 短期行动计划 A.解决区域间传输计划中的当前差距 合作备忘录(“MOU”)中规定的目标之一是合作规划和发展强大的跨区域传输基础设施。1目前 ,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RC”或“委员会”)关于输电规划和成本分摊的1000号和1920号令仅要求有限的跨区域协调和项目选择程序。2在实际中,现有结构已经形成了一个“三重障碍”,要求潜在的跨区域项目须由每个规划区域分别批准(前两个“障碍”,每个区域一个),然后再 3考虑到区域性的时间错位区域联合评估(第三道“门槛”)。各区域规划周期不同,利益计算方式存在差异,且缺乏明确的区域间需求识别流程,导致潜在的区域间项目在区域规划的持续发展中未被识别或得到有效考虑。这意味着现有的区域间协调流程不太可能导致有益的区域间输电项目规划。 近期多项传播研究显示,区域内传播具有显著价值 4不幸的是,这些研究并不能转化为可执行的项目传播。有多个原因,包括现有的跨区域协调流程未能解决已识别的跨区域需求并实现相关效益。5 1东北区域互联输电合作谅解备忘录(2024年7月9日)下午2点 2关于第1920号订单增强的区域间协调要求的总结,参见FERC,关于传输规划和成本分摊最终规则的解释说明. 3参见,例如,168FERC§61,018在P19(2019)(讨论所谓的“三重障碍”)。 4我们在附录A中总结了近期针对美国东北部输电需求的全套区域间输电研究。 5例如,参见:PNNL区域间输电规划与发展路径|报告(2025年1月16日) 布莱特经济学家撰写关于扩大区际输电收益的报告(2021年11月);NREL,实现区域间输电系统价值的壁垒与机遇(2024年6月) continuedonnextpage brattle.com|2 即使针对有限脱碳未来的研究也表明,随着预计在2040年之前持续增长的负荷,区域间输电的价值随时间稳步增加。基于这些不同研究,图1总结了我们估计的“低后悔”区域间输电扩展需求范围 ,包括低脱碳情景、低负荷情景以及中高负荷增长的高脱碳情景的单独估计。到2035年,我们估 计在纽约和PJM之间增加2吉瓦的额外输电能力将是一项低后悔的扩展(在考虑脱碳输电价值之前 ),在考虑脱碳相关收益之前,纽约和东北部之间也有类似的1.7吉瓦增量低后悔需求。到2040年 ,这些低后悔需求增长至PJM和纽约之间的4吉瓦,以及纽约和东北部之间的3吉瓦(同样,在核算脱碳目标之前)。假设脱碳目标是实现的,到2040年有益的输电增加将大得多:纽约和PJM之间的4.5-6吉瓦,以及纽约和东北部之间的4-7吉瓦。 图1:低遗憾传输扩展需求的估计范围(吉瓦) 来源:附录A。 因此,尽管大量研究记录了区域间输电和区域规划流程在促进输电发展方面的好处,但仍存在许多差距和障碍,阻碍了有益的区域间输电项目的开发。目前尚无流程可供跨越不同输电规划区域的多个州采取必要的各种步骤,以识别、评估、选择并同意分担有益的区域间输电项目的成本,从而使这些项目得以开发。协作组织的成员将这种流程的缺失称为“缺失的” NARUC,区域互联输电解锁的协同增强(2024年6月);布莱特尔需要互联优化(2023年10月);和 区域互联优化:跨区域输电的高效利用(April2024更新) Brattle.com|3 中间。”这部分行动计划旨在解决这个“中间缺失”——通过现有的区域规划流程,识别有利的跨区域传输扩展机会,并使其成为可执行的操作。 要解决这个缺失的中段问题,需要构建和推进工作,以确定候选的跨区域传输项目,进行必要的成本效益计算,并就最终选定的项目(若有的话)的成本分配达成一致。为此,我们建议合作组织在近期内推进两个独立的行动项:(1)确定有益的项目并向ISOs/RTOs提出,以及(2)为这些项目制定成本分配方案。 区际候选项目识别 鉴于缺乏由ISO主导的识别有益的跨区域输电项目的流程,合作组织应启动一系列协调步骤来识别和推进此类项目。基于上述整合的需求数据,合作组织应制定并发布一份信息征询书(“RFI”) ,针对能够满足先前研究中识别的低后悔跨区域输电需求的项目设计。该信息征询书将鼓励(如需要,保密地)提交关于PJM-NYISO或NYISO-ISO-NE跨区域连接的项目创意,允许海上和陆上输电解决方案,以及与地区建立必要电网容量以整合清洁能源资源(如海上风电)需求相协同的解决方案。特别是,该信息征询书的范围将专注于“低垂果实”项目开发机会,以识别最具成本效益 、具有近期效益和可行的实施计划的项目,包括可能已经完成部分必要初始开发里程碑或同时满 足老旧现有输电资产翻新需求的双跨区域输电扩展机会的项目。 在制定RFI过程中,合作方应要求RTOs/ISOs担任技术顾问,鉴于最终需要将任何已识别的跨区域项目与RTOs/ISOs及其区域电网规划相结合。与RTOs/ISOs合作将使合作方能共同讨论合作方希望优先使用电网增强技术(“GETs”)、先进导体、老化基础设施扩容机会以及其他最大化现有电网利用或减少电费支付者或社区影响的机会。如果可能,RFI应按顺序排列以利用潜在的资助机会 。北美电力可靠性公司(“NERC”)可能能够 Brattle.com|4 鉴于其近期认定区域间传输方案对于保障可靠电网至关重要,它也扮演着类似的技术顾问角色。 一旦收到RFI提交,协作组织将能够对每个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并与RTOs/ISOs合作,邀请那些展现出最有利扩展机会的项目详细陈述其概念。这可能需要涉及跨区域规划利益相关者咨询委员会(“IPSAC”) 6考虑任何PJM/NY/NE和联合ISO/RTO规划委员会(“JIPC”)。收到反馈,并考虑到RTOs/ISOs内部的正在进行的活动,协作组织可以考虑向JIPC正式提出请求,从多价值的角度评估一个或多个符合协作组织目标的已识别项目。虽然未来的采购可能会利用类似的过程来连接“网络就绪”的海上平台,但鉴于在网络就绪的海上输电设施被识别、设计和完成后,此类海上解决方案在短期内不可行,因此目前不太可能为协作组织提供最有价值的项目进行考虑。 在一条平行路径上,并如下文II.A中进一步讨论的,协作方应与FERC和RTOs/ISOs就费率变更进行磋商,以提出并推进项目,以便在各自区域输电规划中进行更详细的评估和潜在选定。 这些与RFI相关的磋商将不得不考虑RTOs/ISOs的人员限制。为了在中期时间范围内提供充分的支持,合作组织应考虑向各自的相关RTOs/ISOs提出协调的工作计划请求,以便能够高效地开展相关工作,并能够调动必要的资源来支持区域间的规划和合作。 区域间项目成本分配 作为最终追求有益的跨区域输电项目的根本要素,三个东北市场区域的各国将需要就确定任何跨区域投资的收益和分摊成本框架达成一致。本报告的作者BrattleGroup曾先前提出过适用于跨区域输电项目的灵活成本分配框架和原则,这些可以作为起点 6参见,例如,东北电力市场ISO/RT协调规划协议在§2.1中,注意到JIPC的责任包括“促进多州实体、区域州委员会、州、省或其他类似地位实体的审查,新区域间输电设施新增。” brattle.com|5 协作支持成本分配方法。7如这些报告中所总结✁,一个成功✁成本分配框架需要满足(1)充分灵活,以适应处理不同类型区域间需求(例如,可靠性、经济性和公共政策项目)✁不同类型邻近区域和实体✁项目;以及(2)足够具体,以便于RTOs/ISOs实施,而不至于过于限制和公式化 。为实现这种平衡,成本分配协议应包含指导方针或示例,说明如何应用效益指标以实现与区域及各区域州所获得✁(通常不同类型✁)效益大致相称✁成本分配结果。 我们建议与协作组织共同开发一个成本分配框架✁雏形。为了补充该框架,协作组织可以考虑发布公开征求意见通知,并/或提出替代性✁区域间输电投资成本分配结构。该通知将要求评论者参考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RC)关于区域间成本分配✁先例、区域成本分摊模型(例如,MISOMVP、ISO-NE长期输电规划、SPP公路-➶径),以及其他创新方法。收到这些概念后,协作组织可以考虑召开技术会议,以进一步探讨领先概念。基于此讨论和后续评估,协作组织可能会最终确定指南或制定区域间输电成本分配✁模型费率规则。 现有✁区域间分配方法依赖于“相应✁避免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