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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重点【计算机】闻学臣:稳定币系列之一:走正道致远,前世今生与未来走向稳定币作为价格相对稳定的数字货币,承担着价值存储、交易工具和支付工具的职能,将成为中心化和去中心化金融体系之间的桥梁,在全球支付体系中承担更为重要的角色。稳定币监管政策加速落地。2025年5月,中国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稳定币条例草案》;2025年6月,美国《2025年美国稳定币引导与创新法案》(《GENIUS法案》)在参议院获得通过。稳定币的发行量和采用量都出现了显着增长。2024年,稳定币转账额达到27.6万亿美元,比Visa和万事达卡的总和高出10%。2025年6月,稳定币的总市值首次突破2500亿美元。稳定币有望促进RWA发展。作为当前规模最大的RWA,稳定币的合法化和规范化将为金融资产的代币化、智能合约应用等创新提供基础设施支持,也可为其他RWA发行和管理提供借鉴。建议关注:1)稳定币发行托管方;2)稳定币支付和流转环节;3)RWA及蚂蚁链。风险提示:技术落地不及预期、监管风险、行业竞争加剧、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风险等。摘要选自中泰证券研究所研究报告:《稳定币系列之一:走正道致远,前世今生与未来走向》发布时间:2025年6月20日报告作者:闻学臣|中泰计算机首席S0740519090007研究分享【策略】徐驰:科创板改革措施对市场影响几何?一、科创板改革措施对市场影响几何?在第十五届陆家嘴论坛上,证监会主席吴清宣布一系列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举措,释放出积极政策信号。6月18日,吴清主席提出将在科创板推出“1+6”政策改革措施,进一步强化其“试验田”定位。自2019年设立以来,科创板公司数量与市值持续增长,特别是在2023年前呈现快速扩张趋势,为高科技企业提供了有力融资支持。截至2025年6月20日,科创板共计上市企业588家,占A股公司总数的10.85%,总市值达6.73万亿元,占A股整体市值的7.69%,显示出板块仍具有广阔的发展潜力。从上市公司所属行业结构看,电子、医药生物、机械设备和计算机为科创板主要板块,合计占比高达69.73%,充分体现科创板在科技创新领域的聚焦与导向。吴清主席明确提出,将“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企业申报”,意味着科创板最具包容性的未盈利上市机制正从“生物医药专属”向“硬科技全覆盖”转型。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3年间,科创板通过第五套标准上市的企业共20家,占比约4.03%。受到2023年8月IPO节奏阶段性收紧的影响,2024年至今未再有新企业以第五套标准成功上市。本次政策改革既是对第五套标准“零受理”局面的破冰,也是科创板通过设立“科创成长层”、引入资深机构投资者等配套机制,为高研发投入、尚未盈利的硬科技企业打开直接融资通道,向市场释放“资本市场要为硬科技提供长期资金”的政策信号。政策发布当日,交易所迅速响应,配套规则同步推进,增强市场预期稳定性。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下称《科创板意见》),明确包括设立成长层、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等6项举措。随后,上交所同步发布《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征求意见稿)》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这一系列动作,一方面将《科创板意见》中的两项核心改革措施具体化、操作化,确保政策与交易所执行层面的顺畅衔接;另一方面借助陆家嘴论坛高关注度窗口期,加快改革落地步伐,积极引导市场预期。二、投资建议陆家嘴论坛推出的“科创板1+6”等改革组合拳,再次把资本市场改革力度推上新台阶。预期未来一年里,围绕民营科创企业融资、并购重组松绑以及交易活跃度提升的配套细则会持续落地,催化三条投资主线: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重要声明部分-2-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重要声明部分-3-1)港股与A股的民营科技龙头:从今年以来的政策导向来看,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的信号愈加明确,尤其是在“鼓励民营龙头做大做强”的指导思想下,港股市场中的科技龙头企业可能成为最直接的受益者,政策环境的边际改善或为其估值修复、盈利预期调整提供支撑,或形成2025年主线行情。2)有融资/投资需求的科技龙头:预计未来资本市场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会有所上升,如并购重组、首次公开募股(IPO)等资本工具或逐步放开。这一趋势将显著利好有明确融资或投资需求的头部科技企业。3)券商板块或受益:随着一系列资本市场改革措施的逐步推进,2025年整体市场活跃度有望阶段性提升。市场波动性上升的同时,券商板块或将受益于交易活跃、投行业务恢复及资本中介功能增强,成为阶段性配置的方向之一。风险提示:全球流动性超预期收紧,市场博弈的复杂性超预期,政策变化的节奏复杂性超预期等。摘要选自中泰证券研究所研究报告:《科创板改革措施对市场影响几何?》发布时间:2025年6月22日报告作者:徐驰中泰策略行业首席S0740519080003重要声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基于本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信息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本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已经使用或了解其中的信息。本报告版权归“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事先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翻版、发布、复制、转载、刊登、篡改,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