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加速申报者”,“小型报告公司”和“成长型新兴公司”在交易所法案规则12b-2中。 如果一个新兴成长公司,如果注册人已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以遵守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3(a)条提供的任何新或修订的财务会计标准,请打勾☐。 截至2025年6月13日,注册人已发行流通的A类普通股为24,580,000股,面值每股0.0001美元;B类普通股为6,000,000股,面值每股0.0001美元。 1112345151919目录第一部分 财务信息页面不。项目1。财务报表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及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3月31日及2024年结束的三个月经营浓缩报表(未审计)股东权益(亏损)变动简表(截至三个月)2025年3月31日和2024年(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4年终止的三个月现金流量表浓缩报表(未审计)未审计简要财务报表附注第2项。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第3项。关于市场风险的定性与定量披露第4项。控制与程序CANTOR EQUITY PARTNERS II, INC. 10-Q季度报告 A类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授权股份数量5亿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均未发行或流通——B类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授权股份数量5000万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已发行且在外的股份数量均为600万股(1)600600资本公积24,400 24,400累积赤字(120,090)(92,942)股东总权益赤字(95,090)(67,942) 总负债、承诺和或有事项及股东权益$ 161,721 $ 106,544 (1) 股份数量和金额已追溯调整,以反映公司在2025年5月1日以发行1,000,000股B类普通股的形式进行的资本化(参见注释6)。 随附说明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 股份数量已追溯调整以反映公司在2025年5月1日以发行1,000,000股B类普通股的形式进行的资本化(见注释6)。 (2) 该数字已追溯调整以反映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以注销 9,375,000 股 B 类普通股的形式进行的增资 (见注 6)。 随附说明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康托尔股权合伙人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附注 注意1—组织描述、业务运营和列报基础 康托股权合伙企业II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11日,作为开曼群岛免税公司,旨在实施与一个或多个企业(以下简称“业务组合”)之间的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份购买、重组或类似业务组合。 尽管公司在其寻求目标企业的过程中,并不局限于某一特定行业或部门以完成商业合并,但公司打算将其搜寻重点集中于经营金融服务业、医疗保健业、房地产服务业、科技和软件行业的公司。公司是一家早期阶段和新兴成长公司,因此,公司须承担所有与早期阶段和新兴成长公司相关的风险。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尚未开始营业。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所有活动均与该公司的设立及其首次公开募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募股”)的准备工作相关。在业务组合完成之前,该公司最早不会产生任何营业收入。该公司将使用从首次公开募股和私募配售(以下简称定义)中获得的净收益,以现金和投资美国政府债务证券或货币市场基金的形式产生非营业收入,具体描述如下。 公司的发起人为Cantor EP Holdings II, LLC(“发起人”)。首次公开发行注册声明于2025年5月1日获准生效。2025年5月5日,公司完成了2400万股A级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每股面值0.0001美元(“A级普通股”及在此首次发行中发行的该等A级普通股,统称“公开发行的股份”),每股认购价格为10.00美元,总募集资金额为2.4亿美元,如注释3所述。 随着首次公开募股的结束,公司向主承销商以每股10.00美元的价格在私募中完成了580,000股A股普通股(“私募股份”)的出售(该“私募”),产生5,800,000美元的毛收入,如注4所述。 私募的净收入已存入信托账户(如下定义)并用于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见注释4)为赎回公众股份提供资金。 提供成本约为530万美元,包括490万美元的承保费用和约40万美元的其他费用。 2025年5月5日首次公开发行和私募配售后,从公开发行股份和私募配售股份的销售净收益(参见注释4)中,240,000,000美元(每股10.00美元)被存入位于美国的信托账户(“信托账户”),由大陆股票转账和信托公司(“大陆”)担任受托人。信托账户中的资金最初存放在摩根大通银行有限公司的账户中,并于2025年5月6日转至CF有担保公司有限公司(“CF有担保”),该公司是主办人的附属公司。信托账户只能投资于符合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2(a)(16)节修订后所定义的美国政府证券,期限为185天或更短,或者投资于符合投资公司法规则2a-7第(d)(2)、(d)(3)和(d)(4)段规定的由该公司选定的、声称是货币市场基金的开放式投资公司,或者以公司确定的方式作为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包括在活期存款账户中)存放在银行,直至较早发生以下情况之一:(i) 完成业务合并或(ii)按如下所述分配信托账户。 康托尔股权合伙人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附注 商业合并 —公司管理层对首次公开发行和私募的净收益的具体运用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尽管绝大部分净收益旨在普遍用于完成业务合并。没有保证公司能够成功完成业务合并。公司必须在达成业务合并协议时,完成一个或多个业务合并,其合计公允市场价值至少为信托账户(不包括信托账户所赚取收入的应付税款)所持资产价值的80%。然而,公司只有在交易后的公司拥有或收购目标公司50%或更多的流通有表决权证券,或以其他方式获得对目标的控制权,足以使其不必根据《投资公司法》注册为投资公司时,才会完成业务合并。 公司将在商业合并完成后,向公共股份持有人(“公共股东”)提供赎回其全部或部分公共股份的机会,具体方式为:(i)在召开旨在批准商业合并的股东会议上;(ii)通过要约收购。公司是否寻求股东批准商业合并或进行要约收购的决定,将由公司自行决定,完全是其自主裁量。公共股东有权赎回其公共股份,获得信托账户中相应比例的金额(该金额最初为每公共股份10.15美元,包括每赎回一股0.15美元的资金,该资金根据下文定义的《赞助人笔记》(以下简称“赞助人笔记”)在下文定义的《赎回事件》(以下简称“赎回事件”)中提供)。公共股份按赎回价值记录,并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会计准则编号(“ASC”)480,被归类为暂时性权益。区分负债与权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80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投票的股份中多数赞成业务合并,公司将继续进行业务合并。如果法律不要求股东投票,并且公司因业务或其他法律原因决定不举行股东投票,公司将根据其修订和重述 备忘录和章程(可能进行修订的,“修订后的备忘录和章程”),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证交会”)的收购要约规则进行赎回,并在完成业务合并前向美国证交会提交收购要约文件。然而,如果法律规定需要股东批准业务合并,或者公司出于业务或法律原因决定获得股东批准,公司将根据代理规则提出赎回股份的提议,而不是根据收购要约规则。此外,每个公众股东都有权赎回其公众股份,无论他们是否投票赞成业务合并,或者是否投票。如果公司就业务合并寻求股东批准,发起人和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同意投票赞成其创始人股份(如注释4中定义的)、其私募配售股份以及在首次公开发行期间或之后购买的任何公众股份(但任何相关方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修订版)(“证券交易法”)第14e-5规则的要求购买的任何公众股份,将不会投票赞成批准业务合并)。此外,发起人和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同意放弃其创始人股份、私募配售股份以及与他们持有的任何公众股份有关的赎回权,以配合业务合并的完成。 尽管有前述规定,修订并重述的备忘录和章程规定,公共股东及其股东所属的任何关联公司或任何与该股东共同行动或作为\"集团\"(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3条定义)的任何其他人均将被限制,未经公司事先同意,其可赎回的股份总额不得超过公共股份总额的15%或以上。 赞助方和公司的官员及董事已经同意不提议修改修订后的备忘录和章程 (i) 若会影响公司与业务合并相关的赎回义务的内容或时间,或若公司未完成业务合并则赎回100%的公共股份,或者 (ii) 涉及与股东权利或业务合并前活动相关的任何其他条款,除非公司让公共股东有机会伴随任何该等修订赎回其公共股份。 未能完成业务合并 —公司最迟须于2027年5月5日,或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更早清盘日期,或公司股东根据《修改及重述备忘录及公司章程》批准的更晚日期(“合并期”),完成业务合并。如果公司不能在合并期结束时完成业务合并,公司将(i)除清算目的外停止所有运营,(ii)在合理可行且不超过十个工作日之后,尽快赎回公众股份,每股赎回价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额,包括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产生的利息以及先前未向公司发放以支付税款的金额,除以当时流通的公众股份数量,该赎回将完全消灭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益(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有),并受适用法律约束,以及(iii)在赎回之后,在合理可行且尽快的情况下,经公司剩余股东和公司董事会批准,进行清盘和解散,在每种情况下均受开曼群岛法律规定的公司义务以及其他适用法律的约束。 康托尔股权合伙人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附注 在合并期间内完成业务合并。但是,如果发起人或公司的任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IPO后收购公众股份,如果公司在合并期间内未能完成业务合并,则他们有权从信托账户中获得与该等公众股份相关的清算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剩余资产(包括信托账户资产)的每股价值可能小于每股10.15美元(包括根据发起人笔记提供的每股0.15美元的赎回金额),该等每股价值最初持有在信托账户中。为了保护信托账户内的金额,发起人已同意在且仅在与供应商因向公司提供服务或向公司销售产品而产生的索赔,或与公司讨论过进入交易协议的前景目标企业,减少信托账户资金低于每股10.15美元的情况下,向公司承担责任。此责任不适用于任何执行放弃任何权利、所有权、利益或任何种类要求的第三方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任何资金或根据公司的首次公IPO承销商赔偿而提出的索赔,包括根据1933年证券法(修订本)(以下简称“证券法”)产生的责任。此外,如果执行的放弃被认定对第三方不可执行,则发起人将不对该等第三方索赔的任何责任承担责任。公司将努力通过促使所有供应商、服务提供者(不包括公司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和首次公IPO的承销商)、与公司进行业务的前景目标企业或其他实体与公司签署协议,放弃其就该等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任何种类权利、所有权、利益或要求,以减少发起人必须因债权人的索赔而赔偿信托账户的可能性。 流动性与资本资源 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有约257,000美元和约174,000美元的营运资金赤字。 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流动性需求已通过以下方式得到满足:发起人为换取创始人股份的发行而提供的25,000美元出资,以及根据本票(“上市前本票”)从发起人处获得的最高300,000美元贷款,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分别约134,000美元和80,000美元已提款。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全额偿还了上市前本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流动性需求将通过未持有在信托账户中的私募配售股份的出售收益和发起人贷款(定义如下)得到满足。此外,为了融资与业务合并相关的交易成本,发起人同意向公司提供最高1,750,000美元的贷款,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和业务合并前与调查和选择目标业务及其他营运资金需求相关的费用(“发起人贷款”),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4年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