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要素市场化提速,挂牌督办监管趋严刺激需求。1、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政策核心任务为改革配额分配、扩容交易机制、完善市场化机制。直接利好碳市场相关领域,如碳排放监测、碳咨询;水资源领域,如工业、农业节水改造、非常规水利用、智慧水务等。建议关注环境监测领域聚光科技;水务与水处理领域洪城环境、碧水源。2、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明确有生态环境违法事实清楚的八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可以挂牌督办。 长期显著利好环保治理需求与产业发展,环境治理需求刚性提升,将倒逼地方政府和企业投入更多资源进行环境治理与修复,直接刺激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运维、环境修复、监测监控、固危废处理处置等市场需求。建议关注环境监测领域聚光科技。 当周碳交易行情:本周(5.26-5.30)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行情为:最高价69.27元/吨,最低价67.91元/吨,收盘价较上周五下跌1.37%。本周挂牌协议交易成交量77.79万吨,成交额0.53亿元;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134.44万吨,成交额0.92亿元。本周全国碳排放配额总成交量212.23万吨,总成交额1.46亿元。截至本周,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6.53亿吨,累计成交额447.84亿元。 宏观利率处于历史低位,关注高股息资产与成长性标的。现阶段宏观利率处于历史低位,我们看好技术能力突出、现金流优异的公司及低估值高分红的优质国企,重点推荐:1)受益碳中和,需求空间打开的资源化赛道:危废龙头高能环境;中标重大危废项目、进军废塑料循环市场的惠城环保。 2)高分红、管理优异、业绩持续增长的环保国企洪城环境。 行业新闻:1)废物处理|《海南省深化推进全域“无废岛”建设工作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发布;2)垃圾处置|江西省住建厅公示《江西省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2024-2035年)》;3)零填埋|上海:2026年底前实现拆房垃圾、装修垃圾分拣残渣零填埋。 板块行情回顾:当周环保板块表现优秀,跑赢大盘,跑赢创业板。当周上证综指涨幅为-0.03%、创业板指涨幅为-1.40%,环保板块(申万)涨幅为3.66%,跑赢上证综指3.68%,跑赢创业板5.06%;公用事业涨幅为-0.51%,跑输上证综指-0.48%,跑赢创业板0.89%。环保子板块涨幅:监测(1.15%)、水处理(3.82%)、水务运营(0.86%)、节能(1.69%)、大气(0.36%)、固废(5.11%)。A股环保股中涨幅前三的个股为玉禾田(43.60%)、启迪桑德(37.08%)、福龙马(30.50%),跌幅前三的个股为安车检测(-10.57%)、渤海股份(-9.23%)、汉威科技(-7.28%)。 风险提示:环保政策及督查力度不及预期、行业需求不及预期、补贴下降风险。 重点标的 股票代码 1当周投资观点 1.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 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市场化交易,是提升资源环境要素利用效率的关键举措。为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坚持目标导向、协同推进,坚持循序渐进、防范风险,建立健全资源环境要素配额分配、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等制度,完善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健全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协同高效的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促进资源环境要素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充分释放市场潜力,对实现相关资源环境目标的支撑作用有效增强。 完善资源环境要素配额分配制度 强化资源环境目标衔接。加强碳排放权交易与碳排放双控制度衔接,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配额总量控制。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用水权交易、江河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取水许可管理、计划用水管理、取用水监管等制度衔接。加强排污权与排污许可等制度衔接,推动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确权凭证和监管载体的排污权交易制度。 健全配额分配和出让制度。统筹碳排放控制目标、行业发展阶段、历史排放情况等,优化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有序提高有偿分配的比例。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突出节水导向,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完善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明晰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 在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探索实行用水权有偿出让,新增工业用水原则上应当在用水权交易市场有偿取得。加强排污权核定量与许可排放量、排污权交易主体与排污单位分类管理名录等衔接,加快构建体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导向、行业技术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特征的排污权核定技术体系。推动实施大气、水等领域重点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分配。 优化资源环境要素交易范围 完善碳市场覆盖范围。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需要、行业降碳潜力和碳排放核算基础等,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扩展交易主体,丰富交易品种、交易方式。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扩大支持领域。加强绿证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衔接,避免交易主体从绿证交易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中重复获益。立足国内市场自身建设,积极推动与相关国际机制衔接互认。 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坚持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贯穿能源生产和消费全链条的节能管理制度,发展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综合服务模式,不断壮大节能服务产业。加强用能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衔接协调,结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情况,推动各相关地区用能权交易试点有序退出,避免重复履约增加企业负担。 丰富用水权交易种类。积极探索和规范推进在黄河等重点流域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用水权交易。推动工业企业、灌区加强节水改造,支持结余水量参与用水权市场交易。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灌溉等节水工程建设运营并转让节约水量的用水权获得合理收益。因地制宜推进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淡化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交易,健全相关制度。 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以省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因地制宜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扩展交易主体,丰富交易品种、交易方式。支持各地区根据污染防治工作需要,有序扩大排污权交易品种和区域范围。深化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排污权交易。探索在同一流域内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排污权交易。 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制度 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根据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展,按照“成熟一个、纳入一个”原则,将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交易有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动交易数据汇聚共享。加强试点经验总结,理顺地方市场与全国市场的关系,不再新建地方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强对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用水权交易市场。 加强交易规则建设。健全资源环境要素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制度,按照规定清理与改革要求不符的政策,完善数据归集、产品交易、信息发布、监督管理等方面规则,健全业务流程、数据管理、风险防范等制度。 完善储备调节制度。建立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储备调节制度,通过预留初始配额、收回失效配额、回购结余配额、开发增量配额等方式,形成资源环境要素储备库。 根据管理目标、发展需求、市场供需形势等,适时适量收储、出售、投放有关资源环境要素,加强市场调节和预期引导。 健全价格形成机制。坚持市场化原则,分类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生态产品价值,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资源环境要素高效合理配置。依托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建立健全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等相关制度。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强化对资源环境要素交易机构、交易主体、第三方服务机构等的监管,依法依规查处数据造假、违法违规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强化用水权交易全过程监管,加强对用水权交易行为第三方影响和生态影响的监管。加快建设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信用体系,依法依规披露信用信息、惩戒严重失信行为。 加强交易系统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完善数据安全保护制度,防止敏感数据和信息外泄。 加强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基础能力建设 完善法规标准。研究完善有关法律制度,进一步明晰资源环境要素的交易原则。 科学制定修订碳排放核算、用水定额、污染物排放等标准,加快更新重点行业和重要设备节能标准。 强化监测核算能力。加强碳排放、用水、污染物排放监测核算能力建设,完善有关核算技术规范,提高交易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深入推进重点行业碳排放监测试点,完善碳排放监测技术路线和实施路径。强化取用水监测计量,全面提升水资源监测预警和管理能力。加快建设排污监测体系。 健全金融支持体系。积极稳妥推进金融机构参与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与资源环境要素相关的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绿色金融相关信息披露。推动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相关担保业务统一登记公示。 提升市场服务水平。培育发展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资源环境要素核算核查、估值、咨询、培训等综合性服务。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相关交易平台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法依规与金融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合作,提供权属确权、流转交易、价值评估等服务。 加强组织实施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结合实际完善改革举措,开展创新探索。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进展评估,分析研究新形势新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至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交易体系建成完善。政策核心任务为改革配额分配,碳排放配额逐步提高有偿分配比例,用水权推行"以水而定"初始分配,排污权建立以排污许可为载体的确权制度;扩容交易机制,扩大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推动跨省用水权、排污权交易试点,鼓励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交易;完善市场化机制,强制环境权益交易纳入公共资源平台,建立价格监测、储备调节及信用监管体系,强化数据安全与金融支持。直接利好碳市场相关领域,如碳排放监测、碳咨询;水资源领域,如工业、农业节水改造、非常规水利用、智慧水务等。建议关注环境监测领域聚光科技;水务与水处理领域洪城环境、碧水源。 1.2生态环境部:对八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可以挂牌督办 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经核实,有明确的违法主体,生态环境违法事实清楚的八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可以挂牌督办,包括:公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案件;造成重点流域、区域、海域重大污染、生态破坏,或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的环境违法案件;威胁公众健康或生态环境安全的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案件;以及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违反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的违法案件;违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重大案件;其他需要挂牌督办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程序,集中解决突出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保障群众生态环境权益,生态环境部编制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 为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集中解决突出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保障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