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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4月) 中国电子产品贸易月度监测报告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实验室 2025年5月25日 一、贸易总体情况 2025年4月,中国电子产品进出口1136.7亿美元,同比上升9.6%。 其中,出口620.2亿美元,同比上升5.1%;进口516.5亿美元,同比上升15.4%。当月净出口103.6亿美元。 2025年1-4月,中国电子产品累计进出口4224.0亿美元,同比 上升8.5%。其中,出口2385.1亿美元,同比上升5.9%;进口1838.8 亿美元,同比上升12.1%。累计净出口546.3亿美元。 表1:2025年4月中国电子产品贸易进出口概况(亿美元) 4 月当月 1至 4 月累计 绝对值 同比变化(%) 绝对值 同比变化(%) 进出口总额 1136.79.6 4224.0 8.5 出口额 620.25.1 2385.1 5.9 进口额 516.515.4 1838.8 12.1 净出口额(亿美元) 103.6 -38.7 546.3 -65.3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下文同。 注:净出口额同比变化为绝对额数据,即2025年4月(或1-4月)的净出 口额减去2024年4月(或1-4月)的净出口额。 二、产品结构情况 (一)出口产品结构 2025年4月,中国前三大出口电子产品为中高端制成品、中高端零部件、高精尖零部件,出口分别为224.3亿美元、195.3亿美元和156.2亿美元,占全部电子产品出口比重分别为36.2%、31.5%和25.2%(合计92.8%)同比增速分别为-12.9%、20.1%和21.3%。 2025年1-4月,中国前三大出口电子产品为中高端制成品、中高端零部件和高精尖零部件,累计出口分别为942.0亿美元、712.7亿 美元和566.0亿美元,占全部电子产品出口比重分别为39.5%、29.9% 和23.7%(合计93.1%),同比增速分别为-2.9%、12.6%和13.6%。 表2:2025年4月中国电子产品分产品出口情况(亿美元) 4月当月 1至4月累计 产品 绝对值 占比1(%) 同比变化 (%) 绝对值 占比(%) 同比变化(%) 高精尖零部件 156.2 25.2 21.3 566.0 23.7 13.6 中高端零部件 195.3 31.5 20.1 712.7 29.9 12.6 低端零部件 15.0 2.4 15.0 54.9 2.3 16.0 中高端制成品 224.3 36.2 -12.9 942.0 39.5 -2.9 低端制成品 29.4 4.7 5.4 109.6 4.6 7.0 注1:占比为该类产品贸易额占全部电子产品贸易额比重,下文同。 (二)进口产品结构 2025年4月,中国前三大进口电子产品为高精尖零部件、中高端零部件、中高端制成品,进口分别为348.9亿美元、135.4亿美元和16.0亿美元,占全部电子产品进口比重分别为67.5%、26.2%和3.1% (合计96.9%),同比增速分别为11.3%、32.0%和4.9%。 2025年1-4月,中国前三大进口电子产品为高精尖零部件、中高端零部件和中高端制成品,累计进口分别为1234.1亿美元、497.3亿美元和51.2亿美元,占全部电子产品进口比重分别为67.1%、27.0%和2.8%(合计96.9%),同比增速分别为5.3%、39.6%和-4.7%。 表3:2025年4月中国电子产品分产品进口情况(亿美元) 4月当月 1至4月累计 产品 绝对值 占比 (%) 同比变化(%) 绝对值 占比 (%) 同比变化(%) 高精尖零部件 348.9 67.5 11.3 1234.1 67.1 5.3 中高端零部件 135.4 26.2 32.0 497.3 27.0 39.6 低端零部件 13.3 2.6 1.2 46.5 2.5 -2.3 中高端制成品 16.0 3.1 4.9 51.2 2.8 -4.7 低端制成品 2.9 0.6 -4.4 9.7 0.5 -8.0 三、区域分布及变化情况 (一)出口区域分布及变化 2025年4月,中国从东盟、欧盟地区出口电子产品分别为117.9亿美元和76.3亿美元,同比增速分别为48.4%和-6.2%;中国电子产品前三大出口贸易伙伴为中国香港、美国和越南,出口分别为142.1亿美元、47.4亿美元和46.4亿美元,同比增速分别为8.3%、-46.1%和71.5%。 2025年1-4月,中国从东盟、欧盟地区出口电子产品分别为413.8亿美元和292.5亿美元,同比增速分别为33.3%和-4.9%;中国电子产品前三大出口贸易伙伴为中国香港、美国和越南,出口分别为509.6亿美元、288.0亿美元和161.4亿美元,同比增速分别为2.0%、-8.8%和47.0%。 表4:2025年4月中国电子产品贸易主要出口目的地(亿美元) 4 月当月 1 至4月累计 区域 出口额 同比变化 (%) 区域 出口额 同比变化(%) 重点区域东盟 117.9 48.4 东盟 413.8 33.3 欧盟 76.3 -6.2 欧盟 292.5 -4.9 排名前10地区中国香港 142.1 8.3 中国香港 509.6 2.0 美国 47.4 -46.1 美国 288.0 -8.8 越南 46.4 71.5 越南 161.4 47.0 印度 35.2 61.7 印度 136.3 44.1 中国台湾 34.0 22.6 韩国 119.9 4.8 韩国 32.3 5.8 中国台湾 115.2 11.9 日本 29.8 25.3 日本 111.4 17.2 荷兰 25.6 -6.0 荷兰 93.3 -8.9 马来西亚 20.6 17.1 马来西亚 75.4 17.8 泰国 19.9 104.4 泰国 63.6 61.3 注:排名前10地区按照出口额大小由上(最大)向下(最小)排列。 (二)进口区域分布及变化 2025年4月,中国从东盟、欧盟地区进口电子产品分别为93.9亿美元和11.4亿美元,同比增速分别为8.8%和-8.9%;中国电子产品前三大进口贸易伙伴为中国台湾、韩国和越南,进口分别为163.3亿美元、92.1亿美元和36.2亿美元,同比增速分别为16.9%、11.5%和11.3%。 2025年1-4月,中国从东盟、欧盟地区进口电子产品分别为359.2亿美元和43.7亿美元,同比增速分别为9.9%和-9.5%;中国电子产品前三大进口贸易伙伴为中国台湾、韩国和越南,进口分别为592.4亿美元、327.1亿美元和132.7亿美元,同比增速分别为21.0%、4.5%和2.4%。 表5:2025年4月中国电子产品贸易主要进口来源地(亿美元) 4 月当月 1 至4月累计 区域 进口额 同比变化(%) 区域 进口额 同比变化 (%) 重点区域东盟 93.9 8.8 东盟 359.2 9.9 欧盟 11.4 -8.9 欧盟 43.7 -9.5 排名前10地区中国台湾 163.3 16.9 中国台湾 592.4 21.0 韩国 92.1 11.5 韩国 327.1 4.5 越南 36.2 11.3 越南 132.7 2.4 日本 27.3 5.8 马来西亚 111.3 20.4 马来西亚 26.0 6.6 日本 94.1 0.3 美国 14.9 38.4 美国 58.2 42.2 泰国 12.9 10.4 泰国 45.5 6.5 菲律宾 10.0 5.0 菲律宾 37.4 7.6 新加坡 7.7 6.5 新加坡 28.7 18.1 以色列 7.4 108.9 墨西哥 22.8 108.1 注:排名前10地区按照进口额大小由上(最大)向下(最小)排列。 四、分省变化情况 (一)出口变化 2025年4月,中国前三大电子产品出口省/直辖市(下文简称“省市”)为广东、江苏和上海,出口分别为204.5亿美元、111.4亿美元和48.0亿美元,同比增速分别为9.7%、-0.8%和-0.2%。 2025年1-4月,中国前三大电子产品出口省市为广东、江苏和上 海,出口分别为735.4亿美元、459.8亿美元和200.7亿美元,同比增速分别为4.9%、4.4%和1.3%。 表6:2025年4月中国电子产品分省出口情况(亿美元) 4月当月 1 至4月累计 省市 出口额 同比变化(%) 省市 出口额 同比变化(%) 广东 204.5 9.7 广东 735.4 4.9 江苏 111.4 -0.8 江苏 459.8 4.4 上海 48.0 -0.2 上海 200.7 1.3 四川 39.6 12.8 四川 159.1 29.7 重庆 34.2 -0.3 重庆 132.8 1.5 河南 28.5 116.1 河南 117.8 102.7 浙江 22.6 3.4 浙江 89.3 6.0 山东 21.9 5.5 陕西 76.7 0.6 陕西 21.2 10.6 山东 76.2 22.4 湖北 13.2 22.0 北京 51.0 -8.9 注:表中省市按照出口额大小由上(最大)向下(最小)排列,受限于版面仅汇报出口额排名前10省市的情况。 (二)进口变化 2025年4月,中国前三大电子产品进口省/直辖市(下文简称“省市”)为广东、江苏和上海,进口分别为237.6亿美元、83.4亿美元和40.3亿美元,同比增速分别为23.6%、7.0%和-13.2%。 2025年1-4月,中国前三大电子产品进口省市为广东、江苏和上 海,进口分别为835.0亿美元、298.2亿美元和159.1亿美元,同比增速分别为25.4%、3.6%和-11.1%。 表7:2025年4月中国电子产品分省进口情况(亿美元) 4月当月 1 至4月累计 省市 进口额 同比变化(%) 省市 进口额 同比变化(%) 广东 237.6 23.6 广东 835.0 25.4 江苏 83.4 7.0 江苏 298.2 3.6 上海 40.3 -13.2 上海 159.1 -11.1 四川 28.2 9.7 四川 119.1 11.4 重庆 19.1 39.1 山东 59.1 70.0 山东 17.3 63.0 重庆 55.3 -4.9 北京 16.2 20.2 北京 53.9 11.3 河南 13.7 15.3 河南 53.2 7.1 浙江 10.2 44.0 浙江 37.3 46.8 陕西 8.6 -3.5 陕西 33.7 -15.8 注:表中省市按照进口额大小由上(最大)向下(最小)排列,受限于版面仅汇报进口额排名前10省市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