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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 40-F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第12节注册声明 or ☒ANNUAL REPORT PURSUANT TO SECTION 13(a) OR 15(d) OF THE SECURITIES1934年交易所法案 截至2025年3月31财年,备案编号:001-39498 LIGHTSPEED COMMERCE INC. 作为注册人章程中指定的确切名称 加拿大737298-1137623(省份或其他司法管辖区)(主要标准工业)(I.R.S. Employerof incorporation or organization)Classification Code Number)Identification Number) 700 圣-安东尼奥街东,300号套房,蒙特利尔,魁北克省,加拿大 H2Y 1A6 (514) 907-1801(注册人主要办公地址和电话号码) (800) 927-9801公司服务公司251 Little Falls DriveWilmington, New Castle County, DE 19808-1674(在美国提供服务的代理的姓名、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Copy to:Dan Micak, Esq. Lightspeed Commerce Inc.700圣安东尼奥街东300号蒙特利尔,魁北克省,加拿大 H2Y 1A6 (514) 907-1801 标明截至本年度报告所涵盖期间结束时的注册人各类别资本或普通股的流通股数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注册人已发行且在外的从属投票股为1亿4,6399万3,474股。 请对以下内容进行中英对照翻译: 英文原文:Indicate by check mark whether the Registrant (1) has filed all reports required to be filed by Section 13 or 15(d) of the Exchange A ☒☐是Noct during the preceding 12 months (or for such shorter period that the Registrant was required to file such reports) and (2) has beensubject to such filing requirements for the past 90 days. 通过对勾标明,注册人是否在过去的12个月(或注册人须提交此类文件的较短期间)内已电子提交了所有根据《S-T规则》第405条(本章§232.405)规定须提交的交互式数据文件。中文翻译: ☒☐是No请以对号标记方式表明:(1) 注册人是否已提交所有根据交易所法第13条或第15(d)条应提交的报告(或注册人按规定须提交报告的较短期间内),以及(2) 过去90天内是否已受制于此类申报要求。 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2b-2条定义,请用对勾标明注册人是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型公司。 ☐ 如果一个新兴成长公司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若注册人已选择不使用根据交易所法第13(a)节提供的任何新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的扩展过渡期,请以对勾标记表示。☐ †“新财务会计准则”或“修订财务会计准则”一词是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12年4月5日之后向其《会计准则汇编》发布的任何更新。 :表明注册人是否已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b)条(15 U.S.C. 7262(b))的规定,由其审计报告的编制或签发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了关于管理层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的报告及证明。☒ 如果证券根据法案第12(b)条进行注册,请通过复选标记表明提交文件中包含的注册人的财务报表是否反映了先前已发布财务报表的错误更正。☐ :请对下列任何一项错误更正进行标记,看是否属于需要根据§240.10D-1(b)规定,对相关恢复期内注册人任何高级管理人员收到的基于激励的薪酬进行恢复分析的情况。☐ PRIOR FILINGS MODIFIED AND SUPERSEDED This Annual Report on Form 40-F of Lightspeed Commerce Inc. (\Lightspeed", "we", "our\", \公司\"或\注册人\")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年度,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呈报时 (该委员会,“委员会\"), 修改并取代了根据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案第13、14和15(d)条提交的所有先前文件(该法案经修订,称为“交易所法案\")用于任何证券的任何要约或销售,该等要约或销售发生在本文件提交之日起,且根据所提交的根据1933年美国证券法(经修订,简称\证券法\") 该文件通过参考纳入本40-F表格年度报告(或任何作为本40-F表格年度报告附件而提交的文件)。 警示性声明:关于前瞻性陈述 Lightspeed 在本年度形式40-F报告及作为附件提交的文件中作出了此类前瞻性陈述,并可能不时根据1995年美国《私募证券诉讼改革法》、证券法第27A节以及交易所法第21E节的规定作出此类前瞻性陈述,以及根据适用的加拿大证券法规所定义的前瞻性信息。 该公司实际未来的结果可能与这些前瞻性陈述中表达的或暗示的任何未来结果有实质性差异。 前瞻性声明代表本公司在40-F年度报告签署之日的观点。公司预期后续事件及发展可能导致这些观点发生变化。然而,尽管公司可能选择在未来某个时间点更新这些前瞻性声明,但公司目前无意这么做,除非法律要求。因此,这些前瞻性声明不代表本公司在40-F年度报告签署之日之后的任何其他日期的观点。 参见 Lightspeed 公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年度信息表,作为本 40-F 表格年度报告附件 99.1(“Lightspeed 2025 AIF\"),在标题\"前瞻性信息\"下,以及Lightspeed管理层对截至2025年3月31年度的讨论与分析,作为本40-F年度报告的附件99.2(以下简称\Lightspeed 2025 年度业绩与分析\"), 在“前瞻性信息”标题下,用于讨论前瞻性声明。 美国和加拿大报告实践的差异 根据美国采用的跨国披露系统,该公司获准根据加拿大披露要求编制本报告,而加拿大披露要求与美国有所不同。该公司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该报表作为表40-F年度报告中的附件99.3提交。《IFRS会计准则\"),和那些与美国公司财务报表不可比较的情况。 信息披露控制及程序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A.Evaluation of disclosure controls and procedures res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3a-15(e)条和第15d-15(e)条定义)旨在提供合理保证,确保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报告中所需披露的信息能够被及时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旨在确保公司在这些报告中所需披露的信息能够随后被收集并传达给公司管理层,以确保及时做出披露相关决策。管理层定期审查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然而,由于控制系统本身的固有局限性,他们无法提供绝对水平的保证。 预防或检测所有由于错误或欺诈导致的错报。首席执行官(\CEO\")和首席财务官(\CFO:\"),以及管理层,已经评估并得出结论,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是有效的。 B.管理层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年度报告管理层在首席执行官(CEO)和首席财务官(CFO)的监督下,负责建立和维护充分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旨在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按照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管理层,包括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已根据Treadway委员会赞助组织委员会(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发布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2013年版本)(“COSO\"). 根据此项评估,管理层,包括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已确定公司在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参见“管理层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年度报告”,该报告随同Lightspeed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4年及当年结束的经过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一同发布(“Lightspeed 2025 财务报表\"), 作为本40-F年度报告附件99.3的文件。 C.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证报告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已由普华永道有限责任公司(PCAOB ID No. 271)一家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如其报告中所述,该报告随Lightspeed 2025财务报表一同附带,并经援引纳入本文。 D.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变更: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已评估,或在其监督下委托他人评估,截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的期间内,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发生了实质性变更,或合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更,从而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通过其评估,未识别出此类变更。 E.控制措施和程序的局限性。:管理层,包括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认为任何信息披露控制、程序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无论设计得多么完善和运作得多么有效,都只能提供合理而非绝对保证,即控制系统的目标已得到实现。此外,控制系统的设计必须反映资源限制的现实,并且必须将控制所带来的收益相对于其成本进行考虑。由于所有控制系统都存在固有局限性,因此它们不能提供绝对保证,以确保公司内所有控制问题和欺诈行为(如果存在的话)都已被预防或发现。这些固有局限性包括决策中的判断可能存在失误,以及由于简单的错误或失误可能导致系统故障。此外,控制系统可能被某些个人的行为、两人或多人之间的串通,或未经授权的系统覆盖所规避。任何控制系统设计也部分基于对未来事件可能性的某些假设,并且没有任何设计能在所有潜在的未来条件下都保证其声称目标的实现。因此,由于成本效益控制系统的固有局限性,由于错误或欺诈导致的错报可能发生且未被检测。 NOTICES PURSUANT TO REGULATION BTR 该公司在2025年3月31日结束的财政年度内,根据BTR条例第104条的规定,无需向其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发送任何通知。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 审计委员会 The Company's board of directors (the “董事会”)设有独立指定的常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交易所法案》第3(a)(58)(A)条设立,并满足《交易所法案》第10A-3条的要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据公司董事会判断,全体董事均独立(依据《交易所法案》第10A-3条及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则认定),且具备财务知识。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在其于Lightspeed 2025 AIF中标题为“审计委员会组成”的部分中予以列明,该部分内容通过引用的方式纳入本文。 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其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位财务专家任职。董事会已认定Paul McFeeters和Dale Murray各自均为适用于相关监管规定及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和独立人士(“NYSE"). 委员会已表明,将某人为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的指定并不使该人成为任何目的的“专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