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委员会 布鲁塞尔,2025年5月14日C(202 5)3060最终版 欧洲委员会的决定 根据委员会决定C(2018)700号于2018年1月31日关于欧洲委员会成员行为准则而设立的独立道德委员会的成员任命 ENEN COMMISSIONDECISION14.5.2025 任命由委员会决定C(2018)700号于2018年1月31日制定的欧洲委员会成员行为准则独立道德委员会的成员 THEEUROPEANCOMMISSION, HavingregardtotheTreatyonEuropeanUnion, havingregardtotheTreatyontheFunctioningoftheEuropeanUnion,鉴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建立条约, 鉴于欧盟委员会决策C(2018)700号,2018年1月31日关于欧洲委员会成员行为守则的决策(1),以及其第12条, whereas: 1)欧洲委员会成员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第12(1)条的规定(委员会决定C(2018)700)规定,独立道德委员会根据主席的要求,就与准则相关的任何道德问题向委员会提出建议,并向委员会就准则下的相关道德问题提供一般性建议。 2)在第11(3)条规定的条件下,独立道德委员会根据《欧洲联盟运行条约》第245条,就曾任委员在离职后计划从事的任届后活动与其兼容性向委员会提供咨询。 根据第12(4)条法规,委员会应由三名因其能力、经验、独立性和专业素质而被选任的成员组成。他们应当具备无可挑剔的职业行为记录,并拥有在欧洲、国家或国际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经验。委员会的构成应反映出不同机构或职务的经验。 (1)OJ2018C65/7 . 4)代码第12(4)条规定,委员会的成员由主席提出提案,由委员会任命,任期为三年,可连任一次。 5)目前,委员会由艾伦·罗萨斯先生(MrAllanROSAS)、伊丽莎白·莫兰-夏蒂埃女士(MsElisabethMORIN-CHARTIER)和杰兹·普莱瓦先生(MrJerzyPLEWA)组成。他们的任期分别将于2025年7月19日结束。 6):根据法规第12(4)条,艾莉斯·莫兰-夏蒂埃女士和 MrJerzyPLEWAmaybereappointedforasecondtermasmembersofthe委员会,而艾伦·罗萨斯先生已经连任两届。 7)女士伊丽莎白·莫兰-夏提尔已确认其作为委员会委员连任第二任期,而先生耶日·普莱瓦已拒绝接受连任第二任期。 8)因此,伊丽莎白·莫兰-夏提尔女士可以连任第二任期,并且有必要任命两名新成员。 9)根据《法典》第12(4)条的规定,鉴于其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经验,亚历山德拉·普雷哈尔女士和格特鲁德·英格斯塔德女士具备担任委员会成员的资格、经验、独立性和专业素质。她们还拥有无可挑剔的职业行为记录,并在欧洲、国家和国际机构的高级职位上拥有丰富经验。 在任命亚历山德拉·普雷哈尔女士和格特鲁德·英格斯塔德女士,并重新任命伊丽莎白·莫兰-夏提耶女士时,委员会的组成也将反映不同机构或职能的经验。 11)因此,艾丽斯abeth·莫兰-夏提尔女士、亚历山德拉·普雷哈女士和格特鲁德·英斯塔德女士应被任命为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2025年7月20日起。 HASADOPTEDTHISDECISION: 独篇文献 莫里-夏蒂埃尔女士(MsElisabethMORIN-CHARTIER)、普莱沙女士(MsAlexandraPRECHAL)和英格斯塔德女士(MsGertrudINGESTAD)被任命为委员会决定C(2018)700设立的独立道德委员会成员,自2025年7月20日起,任期为三年。 于2025年5月14日在布鲁塞尔完成。 对于委员会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