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录contents目第一章基础知识篇第二章试点内容篇第一节试点目的、意义与原则第二节试点产品第三节试点地区与试点参与企业第四节试点参与机构第三章试点实施篇第一节管理机制与职责第二节认证实施规则与依据标准,第三节认证模式与认证程序第四节认证证书与认证标识第五节涉碳数据收集与量化,第六节试点推进流程与方式. 011010.11.1316191921.24.26...2833 第一章基础知识篇什么是温室气体?答: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辑射的气态成分,通常包括二氧化碳(CO,)、甲烷(CH)、氧化亚氮(N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和三氟化氨(NF,)7种温室气体,【来源:GB/T24067-20243.2.1,有修改02什么是二氧化碳当量?答:的单位。【来源:GB/T24067-20243.2.2】 01 03什么是产品的生命周期?答:与产品相关的、连续且相互连接的阶段,包括原材料获取或从自然资源中生成原材料、生产、销售、使用和生命末期处理等。什么是产品碳足迹?答:产品碳足迹是指产品系统中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温室气体清除量之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并基于气候变化这一单环境影响类型进行生命周期评价。05什么是产品部分碳足迹?定阶段或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温室气体清除量之和,并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02 【来源:GB/T24067-20243.4.2,有修改】【来源:GB/T24067-20243.1.1】【来源:GB/T24067-20243.1.2】 06什么是产品碳足迹量化?答:产品碳足迹量化是指确定产品碳足迹或产品部分碳足迹的活动。07什么是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答: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在其特定生命周期过程中,产品碳足迹量化结果及一致性符合认证要求,并能够实现持续的自主温室气体减排和/或清除增加的产品碳标识认证活动。0什么是温室气体排放量?答:在特定时段内,释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总量(以质量单位计算)即为温室气体排放量。 【来源:GB/T24067-20243.1.6】【来源:GB/T24067-20243.2.5】 03 09什么是温室气体清除量?答:在特定时段内,从大气中清除的温室气体总量(以质量单位计算)即为温室气体清除量。10什么是温室气体排放因子?答: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是指活动数据与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的系数,是开展产品碳足迹量化的一项重要数据。什么是活动数据?答: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表征值。如各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原材料的使用量、购入的电量、购入的热量等。04 【来源:GB/T24067-20243.2.6【来源:GB/T24067-20243.2.7,有修改】【来源:GB/T32150-20153.12】 12任么是产品系统和系统边界?答:产品系统是指拥有基本流和产品流,同时具有一种或多种特定功能,并能模拟产品生命周期的单元过程的集合。通过一组准则确定哪些单元过程属于产品系统的一部分,即为系统边界。注:“基本流”是指取自环境,进入所研究系统之前没有经过人为转化的物质或能量,或者是离开所研究系统,进入环境之后不再进行人为转化的物质或能量。“产品流”是指产品从其他产品系统进入到本产品系统或离开本产品系统而进入其他产品系统。13任么是功能单位?声明单位?答:功能单位是用来量化产品系统功能的基准单位;声明单位是用来量化产品部分碳足迹的基准单位, 【来源:GB/T24067-20243.3.2/3.3.4;GB/T24044-20083.12/3.27【来源:GB/T24067-20243.3.7/3.3.8,有修改】 05 什么是初级数据和次级数据?答:初级数据是通过直接测量或基于直接测量的计算得到的过程或活动的量化值。在进行初级数据收集时,需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代表性、一致性和再现性。不符合初级数据要求,但经权威机构验证且具有可信度的数据(如来源于数据库、公开文献、国家排放因子的数据)均为次级数据。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鼓励企业优先使用初级数据,确实无法获得初级数据的,可考虑基于本土化数据库有条件地使用次级数据。15什么是数据质量要求?答:是指对数据的时间覆盖范围、地理覆盖范围、技术覆盖范围、精度、完整性、代表性等特性的具体要求。06 【来源:GB/T24067-20243.6.1/3.6.3,有修改】来源:GB/T24067-20246.3.6 16什么是不确定性?答:与量化结果相关的参数,可用来合理反映量化结果的数值离散程度。不确定性可以包括参数不确定性、场景不确定性模型不确定性。产品碳标识认证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有何关系?答: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包括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产品减碳/低碳标识认证、产品碳中和标识认证。1日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对企业有哪些益处?答:(1)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有助于企业更好地满足产业链绿色转型需要。当前,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将产品碳足迹认证要求纳入可持续供应链管理要求。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有助于企业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产品碳足迹量化,指导 【来源:GB/T24067-20243.6.4】 07 企业持续实现自主温室气体减排和/或清除增加,助力产业链上下游加速实现绿色低碳转型。(2)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有助于企业更好地提升产品附加值与市场竞争力。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能够清晰直观地披露产品碳排放数据,帮助消费者准确认知产品的低碳属性,积极引导绿色低碳消费,提升产品附加值。通过认证助力绿色信贷、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碳普惠等政策工具更好地发挥功能,给企业精准有效的金融支持和政策激励,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3)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有助于企业更好地适应国内外温室气体减排政策要求。在全球碳中和背景下,各国政府纷纷出台一系列限制温室气体排放与减排政策,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已逐渐被国际组织或监管机构采纳,目前,欧盟、美国、英国、日本等十多个国家/地区已建立并实施了产品碳足迹标识制度。产品碳足迹的生命周期评价流程是什么?答:生命周期评价是指对一个产品系统的生命周期中输人、输出及其潜在环境影响的汇编和评价,具体流程包括:(1)目的和范围的确定:确定产品、功能单位系统边界;(2)生命周期清单分析:数据收集、数据计算、分配: 08 (3)影响评价:影响类型、参数和特征化模型的选择:(4)对结果的解释:重大问题识别评估:完整性、敏感性、致性检查、结论、局限和建议。【来源:GB/T24044-20081,有修改】产品碳足迹的核算边界有哪几种?答:产品碳足迹的核算边界一般分为全生命周期和部分生命周期两种。(1)全生命周期即“摇篮到坟墓”的方式,测算的范围是从原材料获取与能源获取、运输、产品生产、包装、分销、使用,到再循环、废弃处置等过程。主要适用于终端消费产品。(2)部分生命周期即“播篮到大门”的方式,测算的范围是从原材料获取与能源获取、运输、产品生产、包装,到出厂或下游客户的过程。主要适用于非终端消费产品。 09 20 第二章试点内容篇第一节 试点目的、意义与原则21开展试点的自的与意义是什么?答: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务实之举,也是充分发挥质量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重要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迫切需要。通过试点工作引导政府、行业、企业等各层级力量广泛参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以实践为基础推动建立统一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形成效益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良好实践。22试点工作秉持的原则是什么?答:试点工作秉持“统筹推进、急用先行、双轮驱动、面向国际”的原则,优先聚焦市场需求迫切、外贸压力严峻、减排贡献突 10 出、数据收集完整、产业链供应链带动明显的产品,按照统目录、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标识的原则建立并实施。第二节试点产品开展试点的产品有哪些?有无具体产品的认证目录?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发【2024】124号),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包括锂电池、光伏产品、钢铁、纺织品、电子电器、轮胎、水泥、电解铝、磷铵和木制品等10大类产品。为稳要有序、科学高效地开展试点工作,市场监管总局结合试点范围实际情况,将发布统一的试点产品认证目录,属于目录范围且在试点地区内的具体产品可以参与试点认证。试点产品认证目录如何产生?答:根据统筹部署,试点产品认证目录由各试点所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同级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研提,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相关技术专家,根据具体产品的核算标准与11 2324 数据库建设情况,进一步细化产品品目,形成科学准确的试点产品认证目录,经市场监管总局确认后统一发布实施。参与试点的产品是否仅为终端产品?答:在试点初期,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以认证目录内的终端产品碳排放量占比较大的产品为主,暂不包括上游零部件、生产过程的半成品及原材料等。若试点产品难以区分半成品与终端产品、或确有认证需求的,市场监管总局将的情考虑并纳入产品认证目录中。对于试点地区范围外、试点目录内产品是否可以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答:对于试点地区范围外、试点目录内产品,认证机构可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CNCA-CFP-00:2025)和试点产品专用实施规则,自行备案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但不得与国家统一开展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进行混滑,不得使用国家统一的认证证书和标识,或误导公众认为其与试点有关联。 252612 27对于非试点目录内产品如何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答:对于暂不在试点目录内的产品,认证机构可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CNCA-CFP-00:2025)自行备案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但不得与国家统一开展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进行混淆,不得使用国家统一的认证证书和标识,或误导公众认为其与试点有关联。2日参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省份有明些?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发【2024】124号),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的试点地区共包括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试点的产品与区域以上述通知公布的范围为准。 第三节试点地区与试点参与企业13 29如何选择试点参与企业?答:以企业自愿为前提,围绕开展试点的具体产品,优先选择参与意愿强烈、符合试点要求、企业规模或技术领先、具有产业链“链主”优势以及较好碳计量或产品碳足迹量化基础的企业参与试点工作。30为什么试点参与企业要具有较好的碳计量或产品碳足迹量化基础?答: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与常规的产品认证差异较大,它是以产品碳足迹量化为基础的一类产品认证制度,对参与企业的计量器具与监测设备配备率、涉碳数据采集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需要试点参与企业具备较好的产品碳足迹量化基础。TE为何试点参与企业应有产业链“链主”优势?答: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涉及产品全部或部分生命周期过程。在试点认证过程中,可能会涉及产业链上游企业涉碳数据的收14 集工作,需要试点参与企业在产业链中具有一定影响力与引领力,有能力调动产业链上游相关企业共同参与试点认证工作,建立起高效畅通的沟通机制,确保各方理解一致,助力完成涉碳数据收集工作。试点区域外的企业可否参与试点工作?答:试点区域外的企业可以参照试点工作的原则与要求,积极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的筹备工作。鼓励相关企业参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发布的试点制度文件做好数据收集与产品碳足迹管理,为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筑牢基础。试点参与企业的数量有无要求?答:试点参与企业数量没有限制。各试点省份乘持“自愿参与、择优选取”的原则,结合试点区域内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符合试点条件且具备引领优势的头部企业,积极参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