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腐败2025 权威的全球法律指南,提供顶级律师的比较分析。 中国:法律与实践Alan Zhou,Jacky Li,WeiweiGu,Steven Zhu和Jenny Chen全球法律办公室 中国 法律与实践 由:Alan Zhou、Jacky Li、Weiwei Gu、Steven Zhu和Jenny Chen 贡献 全球法律办公室 目录 1. 法律框架p.61.1 国际公约 第6页 1.2 国家立法 第6页 1.3 国家立法的解释和执行指南 第7页 1.4 国家立法的最新重大修订 第7页 2.1 行贿 p.7 2.2 说情 p.8 2.3 财务记录管理 p.9 2.4 公务员 p.102.5 中介 p.11 2.6 说客 p.122. 贿赂与腐败因素p.7 3. 应用范围p.12 3.1 诉讼时效 p.12 3.2 适用法律的地理范围 p.12 3.3 公司责任 p.12 4. 防御与例外p.13 4.1 防御措施 p.13 4.2 例外情况 p.14 4.3 最低限例外情况 p.14 4.4 免税领域/行业 p.144.5 安全港或赦免计划 p.15 5. 违规处罚p.15 5.1 定罪后的处罚 第15页 5.2 适用于处罚评估的指南 第15页 6.1 信息公开义务 p.16 6.2 自愿信息披露激励p.17 6.3 自我披露程序 p.17 6.4 对举报人的保护 p.17 6.5 对举报人提供的激励 p.176. 公开流程p.16 中国目录 7. 执法趋势p.18 7.1 执法 p.18 7.2 执法机构 p.18 7.3 执法机构的管辖范围 p.19 7.4 减轻和加重处罚的裁量权 p.19 7.5近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调查或裁决 p.19 7.6 施加的制裁水平 p.20 8. 合规期望p.20 8.1 遵守义务 第20页 8.2 遵守指南和最佳实践 第21页 8.3 遵守监管 第21页 9. 评估p.21 9.1 对执行机构适用立法的评估 p.21 9.2 执行机构适用立法的预期变化 p.21 中国法律与实践 由:全球法律办公室 周 Alan、李 Jacky、顾 Weiwei、朱 Steven 和陈 Jenny 贡献, 全球律师事务所的历史可追溯至1979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法律顾问办公室的成立,当时它是首个获得中国政府批准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并在四十余年间始终保持着在各个领域的客户信任。该律所在上海、北京、深圳和成都设有办事处,在中国拥有160位合伙人及超过600名律师。该律所是... enced in meeting all aspects of public and pri-vate enterprises’ regulatory compliance needs,including risk assessment, compliance policy, reporting, training and investigation. The firm has resolved dozens of government investiga- tion cases relating to anti-corruption, antitrust, promotion and advertising, insider trading, and food and drug safety by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as well as cross-border investigations in multi- ple jurisdictions. 作者 杰克·李是Global Law Office的合伙人,拥有在多个司法管辖区获得的多项法律资格和认证。他是中国和加利福尼亚州美国的执业律师,是美国反欺诈财务犯罪执法师协会(ACFE)成员。 Alan Zhou是上海 офиса 的Global Law Office 合伙人。他的业务领域集中于综合公司、交易、合规和风险控制。作为一名专家, 围绕中国合规与并购的法律问题,周先生在解决复杂和具有挑战性的问题以及提供创意和战略解决方案方面拥有丰富经验。他在生命科学和医疗保健行业尤其具有深厚的背景。作为参与者或外部律师,周先生一直受当地当局和行业协会委托,就与在线医院、数字营销、医疗保险改革、医药代表管理及其他合规事项相关的立法和行业标准提供建议。 注册欺诈审查师,同时也是英国《法律评论》的特约专家。他主要专注于监管合规、企业及政府调查、争议解决与诉讼、医疗健康与生命科学等领域。李先生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家企业合规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中国医药行业协会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以及上海精英法律专家库成员。他还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委员会的副主任。 法律与实践 中国 由:全球法律办公室 周 Alan、李 Jacky、顾 Weiwei、朱 Steven 和陈 Jenny 贡献, 卫伟伟是Global Law Office(总部位于上海)的合伙人,其主要业务领域包括争议解决、合规、反垄断和劳动法。卫先生处理过数百个 Jenny Chen是Global Law Office的合伙人,总部位于上海,主要执业领域为合规、政府调查、内部调查和数据 在商业争议解决领域的案例。他服务于多家跨国企业和大型中国企业,包括国际金融公司(IFC)、德意志银行、渣打银行、法国兴业银行和CDB资本。顾先生在政府调查方面拥有丰富经验,特别是在反腐败和反垄断方面。他还为客户提供监管事务方面的建议,例如进行内部调查和制定风险控制程序。他在劳动法和雇佣法领域具有特别经验。 安全。陈女士精通从中国及相关外国法的角度调查反腐败、外国反贿赂法(FCPA)、数据造假、金融欺诈、职务侵占、自我交易和商业秘密等领域。她在网络安全和数据合规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协助众多大型企业识别和应对潜在网络安全风险和事件,建立数据合规管理体系和结构。她处理过多个大型电子取证、跨境数据保护和安全以及敏感信息审查项目,为客户提供复杂且全面的合规解决方案。 Steven Zhu是北京-based Global Law Office的合伙人。他的执业领域专注于跨境并购、合规与监管以及媒体与娱乐。Mr 朱在协助各类跨国公司和主要中国企业进行跨境交易的结构设计与谈判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包括外国直接投资(涵盖进入中国和由中国出境)、合资企业和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他定期为跨国公司和主要中国企业就各类合规与监管事务提供建议,包括反腐败(例如,FCPA和中国反贿赂法)以及世界银行制裁体系。 中国法律与实践 由:全球法律办公室 周 Alan、李 Jacky、顾 Weiwei、朱 Steven 和陈 Jenny 贡献, 全球法律事务所 35层、36层,一 ICC 上海,ICC 999 中海路,徐汇区,上海,中国200031 Tel: +86 21 2310 8211 Fax: +86 21 2310 8299 Email:alanzhou@glo.com.cn Web: www.glo.com.cn 1. 法律框架 以及执法、国际合作、资产追回和技术援助与信息交流。中国批准《反腐败公约》十周年之际,2016年,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发布了一份关于中国实施《反腐败公约》的状况审查报告,中国通过积极执法、持续国际合作和可持续的良好实践打击腐败的努力和承诺得到了充分认可。 1.1 国际公约 2000年12月,中国政府签署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该公约于2003年10月23日起在中国生效。尽管公约普遍适用于所有跨国有组织犯罪,但腐败是其主要关注点之一,要求缔约国通过立法和执法措施促进反腐败。 1.2 国家立法 关于中国加入的专门规制腐败的国际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反腐败公约》)于2006年2月12日正式在中国生效。中国在《反腐败公约》的形成阶段积极参与,是率先批准该公约的国家之一,但就第66条第2款关于争端解决机制的保留仅有一项。作为首个也是唯一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反腐败文书,《反腐败公约》以五大支柱为框架:预防措施、犯罪化 There is currently no independent and consoli-dated statute in China that is similar to, for exam- ple, the US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FCPA) or the UK Bribery Act. Bribery and corruption in China are governed by multiple authorities in accordance with various laws and regulations. 法律框架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涉及人员的身份分为三个层级。首先,《反不正当竞争法》(AUCL)以及其他民事、行政和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是 中国法律与实践 由:全球法律办公室 周 Alan、李 Jacky、顾 Weiwei、朱 Steven 和陈 Jenny 贡献, 构筑了针对商业贿赂在中国进行广泛行政执法的基础。其次,刑法及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第三,中共中央颁布的纪律和规定对所有共产党员具有约束力,并且对腐败相关违法行为的构成设定了远较低的门槛。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AMR)提议对《反商业贿赂指引》(AUCL)进行修订,征求公众意见,内容为将交易对方实体列为受贿者,以体现对商业贿赂的更严格态度。随后于2024年12月25日发布的《AUCL》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未直接反映该提议,但引入了一项关于商业贿赂的新规定,即实体和个人不得在商业交易中接受贿赂,这体现了立法层面坚持“既查受贿者,也查行贿者”原则的趋势。 从刑法角度,2023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刑法修正案第十二条(《刑法修正案第十二条》),该修正案于2024年3月1日生效。修正案主要强化了惩罚性规定,加大了对商业贿赂犯罪的刑事责任,并扩大了对私营部门贿赂和行贿行为的腐败相关犯罪的刑事责任。这些修订表明立法机构在通过立法改进打击和惩处腐败和贿赂相关犯罪方面做出了严格承诺。 1.3 国家立法的解释与执行指南 在中国,尚未有官方指南对反腐败法律的解释和执行进行说明。 各行业监管机构发布特定执法行动的通知和工作计划。 2. 贿赂与腐败因素 1.4 近年来国家立法的近期主要修订 2.1 贿赂 行贿的定义 从行政管理角度来看,过去几年最重大的变化可能是2018年1月1日生效的《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法》(ACCL)修订及其后续修正案。总体而言,对ACCL的修订将商业贿赂的最高罚款额度从2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300万元人民币,并明确界定了商业贿赂的构成要素。2022年11月22日, 当前行政法和刑法对贿赂有着不同的定义,而从刑法和行政法的角度来看,贿赂的内涵也有所不同。 从刑法角度来看,共有十条与贿赂相关的犯罪,通常禁止向任何 中国法律与实践 由:全球法律办公室 周 Alan、李 Jacky、顾 Weiwei、朱 Steven 和陈 Jenny 贡献, 国家公职人员或非国家公职人员,以及任何国家公职人员或非国家公职人员收受贿赂的行为。例如,任何利用其职务便利向他人索贿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以为其谋取利益的国家公职人员,均应被定罪为受贿。 最高可判处十年监禁,并处以巨额贿赂金额的罚款。 贿赂外国公职人员 此外,根据刑法,任何人为获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向外国公职人员或国际公共组织官员提供任何财产的行为,将被认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