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美国关税如何冲击全球新能源(锂镍)行业? 邵婉嫕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号:Z0015722shaowanyi@gtht.com张再宇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号:Z0021479zhangzaiyu@gtht.com刘鸿儒(联系人)从业资格号:F03124172liuhongru@gtht.com 报告导读: 我们的观点:美国锂电池和新能源车对中国、欧洲、日韩和加墨的依赖度较高,新能源关税冲击不容小觑,估算对碳酸锂需求冲击的幅度或在5%-8%,硫酸镍需求冲击或在0%-7%,对原生镍需求冲击有限。 我们的逻辑: 美国对全球市场采取提高关税框架的措施。锂电行业被加征芬太尼关税,并加征232条款或对等关税。1)我国燃油车、新能源车加征232关税,关税分别提高至72.5%和147.5%;2)动力电池关税升至73.4%,符合北美自贸协定(3.4%)的动力电池出口经济性与日韩(28.4%)和中国拉开差距;3)对华储能电池关税将提高至2025年135.9%,并于2026年至153.4%。部分东南亚国家受挫,日韩马来和欧盟关税偏低。与此同时,美国通过《通胀削弱法案》(IRA)叠加限制“敏感外国实体”政策(FEOC)、2年内零部件差异化补贴政策,引导锂电产业由中国转向美国本土辐射。 从美国锂电产品的进口依赖度看:1)2020-2024年美国新能源车(纯电动BEV+插电混动PHEV)进口依赖度约为33%-43%。其中,2024年美国新能源车销量约为156万辆,分别从欧洲、墨西哥、日本、韩国和加拿大进口19万辆(BEV占65%)、17万辆(BEV占99%)、15万辆(BEV占43%)、14万辆(BEV占80%)、2万辆(10%);2)美国锂离子电池进口结构呈现出高度集中化的特征,主要依赖于中国、日本和韩国的出口。其中,中国占据主导地位,2024年全年以及2025年第一季度,中国对美出口的锂离子电池占美国总进口量的比例均超过80%。根据我们的估算,2024年美国直接进口的三元动力电池约为102GWh,动力铁锂电池约为27GWh,以及储能电池约为71GWh。若叠加考虑进口电池和整车的影响,美国直接和间接进口的三元动力电池约为135GWh,动力铁锂电池约为31GWh。 贸易战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目前受美国关税威胁的影响,中国、欧洲和加拿大等国或坚决反制,而日本、韩国和墨西哥等或未有明确报复性措施。我们考虑三个情况:1)乐观:若除中国以外的主要电池出口国(如日韩、欧盟等)与美国完成协商,保持出口通道畅通,并能有效填补中国三元电池贸易流的缺口,那么对镍需求的影响较小,而碳酸锂需求或减少约6.2万吨,占需求量约5%;2)悲观:中美的锂电贸易流全面受影响,但除中国外的其他主要出口国虽维持通道畅通,且难以补足我国出口缺口,整体电池出口下滑影响碳酸锂需求或减少约10万吨,占需求量约8%,硫酸镍需求或减少约3.8万吨,占需求量约7%,占原生镍需求1%。3)压力测试(不推荐):若新能源车及锂电池对美出口通道完全受阻,碳酸锂需求或减少约15.9万吨,占需求量约12%;硫酸镍需求或减少约9.3万吨,占需求量约16%,占原生镍需求3%。 (正文) 1.全球锂电行业贸易壁垒升级的事件进展 自2018年,美国政府逐步推进贸易摩擦,锂电行业面临关税和补贴双重砝码,美国政府旨在提高关税收入以及产能本土化转移。锂电板块是贸易摩擦的核心战场之一,无论在特朗普第一任期、拜登政府执政期、特朗普第二任期均遭遇关税加码和本土化补贴提升。 1.1美国关税持续提升,墨加和日韩出现比较优势 拜登政府执政期,2024年9月27日对中国出口新能源车加征100%关税,动力电池关税提升至25%,储能电池关税7.5%,并延缓至2026年1月将储能电池关税提升至25%。2025年1月20日,特朗普第二任期起,开始对全球市场采取提高关税框架的措施。 第一,2025年2月1日,美国以“芬太尼问题”为由,对中国所有输美产品加征10%关税,2月4日生效;后再次以“芬太尼问题”为由,将关税提高至20%,对墨西哥和加拿大加征25%,3月4日生效。 第二,3月26日,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基于《1962年贸易扩大法》第232款(Trade ExpansionAct of 1962,),对全球进口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加征25%关税,包括锂离子电池,4月3日生效。符合美墨加协定(USMCA)的进口零部件豁免关税,但若美国本土零部件占比不足50%,途经墨西哥等第三国转口的中国零部件仍面临12.5%的潜在额外税率风险。本轮加税生效后,对电动汽车、燃油车、动力电池加征的额外关税分别为145%、70%、70%。 第三,4月2日,美国启动全球对等关税的加征。已受第232条关税约束的汽车和汽车零部件豁免对等关税,这意味着,储能电池是锂电行业中主要被加征对等关税的对象,其中中国34%、日本24%、韩国25%、欧盟20%、马来西亚24%、印尼32%、泰国36%、越南46%。4月8日宣布对中国商品加征惩罚性关税由34%提高至84%,4月9日生效。4月9日在中国反制后,加码到105%。本轮加税生效后,储能电池的额外关税为132.5%。4月9日起,特朗普以90天为限开启密集谈判,对除中国以外的70多个国家实施90天的关税暂停措施,在此期间大幅降低关税至10%,大约在7月8日生效至前期关税力度。 分产品类别来看,关税对锂电板块中汽车及其零部件的影响。第一,汽车方面,由于加征232关税因此豁免对等关税,美国对华的燃油车关税将从27.5%提高至72.5%,对华新能源车关税将由102.5%提高至147.5%。 资料来源:白宫,公开资料整理,国泰君安期货研究 资料来源:白宫,公开资料整理,国泰君安期货研究 第二,动力电池关税由28.4%提高至73.4%。从国际间的比较优势来看,符合北美自贸协定项目的经济性显著高于日韩,并与中国市场拉开差距,三者关税依次为3.4%、28.4%、73.4%,以达到刺激北美三国境内汽车生产,将电池产能转移回北美市场的目的。符合北美自贸协定(USMCA,全称The United States-Mexico-Canada Agreement)的汽车零部件将免于25%的关税。北美自贸协定USMCA于2018年11月30日签署,取代了1994年生效的NAFTA(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在NAFTA条款中,汽车需有至少62.5%的零部件产自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生产,而USMCA将此比例提高至75%。与此同时,USMCA还规定了汽车制造从业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若要获得免税资格,车辆中至少40%的产量要由时薪不低于16美元的工人生产。 资料来源:白宫,公开资料整理,国泰君安期货研究 资料来源:白宫,公开资料整理,国泰君安期货研究 第三,储能电池与汽车及其零部件不同,未能够豁免对等关税,在不同国家之间的关税区别较大。美国对华的储能电池关税将由2024年10.9%提高至2025年135.9%,并由于拜登执政期给予的缓冲期,至2026年1月预计将提高至153.4%。由于中国的储能关税较高,其他国家的对美出口的竞争力明显提升,例如:日本27.4%、韩国28.4%、欧盟23.4%、马来西亚27.4%。部分东南亚国家的对等关税较高,将影响出海企业的后续运营能力,例如:印尼35.4%、泰国39.4%、越南49.4%。 资料来源:白宫,公开资料整理,国泰君安期货研究 资料来源:白宫,公开资料整理,国泰君安期货研究 1.2中国、欧洲和加拿大等或坚决反制 受美国关税威胁的影响,中国、欧洲和加拿大等或坚决反制,而日本、韩国和墨西哥等或未有明确报复性措施。具体来看:1)中国:2025年4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由34%提高至84%,累计125%,涉及大豆、汽车、半导体等核心领域。4月25日,中国官方据悉正在考虑对部分美国进口商品豁免高达125%的反制关税,有关部门正在考虑包括医疗设备和乙烷等化工原材料的美国商品排除在对等反制关税之外;2)欧盟:恢复2018年和2020年反制关税:欧盟于2025年4月1日恢复了2018年和2020年因美国对欧盟钢铝产品加征关税而制定的反制关税措施。这些反制关税措施原本于2023年12月被暂停,涉及美国的钢铁、铝、猪肉、钢铁制品等 商品;3)加拿大:对美国进口汽车加征关税。加拿大总理卡尼于4月3日宣布,对所有未包含在美墨加协定(USMCA)中的美国进口汽车加征25%的关税。不过,汽车零部件不受此关税影响,且继续在加拿大生产和投资的汽车企业将免于报复性关税。4)此外,日本通过谈判和让步来避免贸易冲突升级,韩国加强国内的原产地标识检验和调整企业生产布局,而墨西哥未有实质性反制措施,并强调对话和合作。 2.美国以差异化补贴政策,引导锂电产业由中国转向美国本土辐射 2.1IRA叠加FEOC政策 2023年3月,美国财政部与国税局联合发布《通胀削减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简称IRA)有关清洁能源汽车的税收抵免规则,为符合条件的电动车提供最高7500美元的税收抵免政策。实施细则明确了有关电池关键矿物、电池组件比例要求的具体指引,包括关键名词定义和比例计算方式等细节,并给出了限制“敏感外国实体”(Foreign Entity of Concern,以下简称“FEOC”)的起始时间。法案细则已于2023年4月18日正式生效,有效期至2032年12月31日。 7500美元的税收抵免分为两部分,即“关键矿物的来源和提取”以及“电池组件在北美的制造和组装”。当前,美国的锂电产业存在从矿物开采到电池组装各环节存在产能缺口,致使整体对外依存度较高。数时候抵免总价值比例要求的逐年提升,反映出美国政府有意引导锂电产能未来逐渐从中国转移至北美。 对于FEOC的排除反映出美方对特定国家动力电池供应链的针对,中国锂电产业对美出口进一步受限。2023年12月1日,美国能源部发布了IRA中对于敏感外国实体(FEOC)的认定细则,并于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根据官方认定细则,如果实体被中国、俄罗斯、朝鲜、伊朗这四个国家所拥有、控制或服从指示的(Owned by,Controlled by,or Subject to the Direction),或受其司法管辖(Subject totheJurisdiction),则被认定为FEOC。并且使用FEOC供应电池或电池组件的电动车将无法获得7500美元的税收抵免,其中关键矿物的3750美元将从2025年起生效,而电池组件的3750美元从2024年就已生效。 资料来源:美国联邦政府公报网站,国泰君安期货研究 中国企业是否会被判定为FEOC的情况可基本概况为:对于政府持股比例小于25%的中国企业,在海外成立可独立进行生产活动的子公司不会被认定为FEOC;而对于政府持股比例大于等于25%的中国企业,在海外成立的子公司只要受政府累计(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不超过25%,就不会被视为FEOC。因此,中国锂电企业若要进入美国市场主要有以下两种可行方式:1)在四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成立子公司,以子公司为主体进行项目投资。政府持股小于25%的企业可直接成立海外子公司;政府持股不小于25%的企业则需注意调整股权结构,将政府对海外子公司的累计持股比例控制在25%以下;2)企业通过技术指导、专利授权的方式与海外企业进行合作,同时对项目生产不“实施有效控制”。 2.2刺激本国汽车产量的关税抵免政策 根据美国相关政策,由美国或者符合USMCA要求生产的汽车零部件豁免25%关税。在此基础之上,2025年4月29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公告《刺激本土汽车生产法案》(Incentivizes Domestic AutomobileProduction),允许对在美国组装的进口汽车零部件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补偿金额为汽车零售价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