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中和低收入国家(L&MICs)的市政融资需求远超现有资金流入。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需求每年约为L&MICs GDP的2-4%,而当前投资流仅占需求的一小部分,整体融资缺口可能达到GDP的1-3%。报告分析了限制市政可偿还融资的主要因素,包括需求侧的低收入、财务管理和吸收能力薄弱,监管侧的严格限制,以及供给侧发展不完善的本地金融市场和汇率风险。报告建议国家和市政政府以及发展伙伴采取行动,解决这些限制因素,以可持续的方式改善市政获得可偿还融资的能力。建议措施包括:加强市政资金基础、提高财务数据和管理质量、增强吸收能力、改善市政借贷和PPP框架、降低投资风险、谨慎使用供给侧干预,以及加强市场发展。报告强调,国家和市政政府需要共同努力,为增加私人资本流入市政基础设施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