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資料2 主席報告3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6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履歷12 董事會報告16 企業管治報告30 獨立核數師報告43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47 綜合財務狀況表48 綜合權益變動表50 綜合現金流量表51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52 財務概要130 余竹雲先生(主席兼行政總裁)李夢琳先生 香港北角渣華道191號嘉華國際中心21樓2102–03室及10–12室 喬曉戈先生朱玉娟女士 佟達釗律師行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31號陸海通大廈16樓1601室 李祥林博士王文星先生周春生博士 王文星先生(主席)喬曉戈先生李祥林博士 Ocorian Trust (Cayman) Limited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PO Box 1350Grand Cayman KY1-1108Cayman Islands 李祥林博士(主席)朱玉娟女士周春生博士 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北角電氣道148號21樓2103B室 余竹雲先生(主席)王文星先生周春生博士 國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執業會計師香港中環畢打街11號置地廣場告羅士打大廈31樓 余竹雲先生(行政總裁)胡龍芝女士(首席財務官) 佟達釗先生 余竹雲先生佟達釗先生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 www.centralenergy.cn 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PO Box 1350Grand Cayman KY1-1108Cayman Islands 1735 各位股東: 本人謹代表中環新能源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的董事(「」)會(「」),向本公司股東(「」)提呈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報。 二零二四年,在全球經濟放緩、氣候變化影響加劇、市場不確定性增多的背景下,本集團以堅定的信念和前瞻性的佈局,在複雜多變的國際環境中展現出強大韌性和創新力。 面對全球環境的諸多不確定性,本集團始終堅持「責任源自內心」的核心理念,不懈地踐行可持續發展理念。一方面,本集團堅定地走綠色發展之路,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在轉型發展中以「雙碳」為目標,大步進入高端製造業。另一方面,憑藉多年來的充分論證與市場積澱,本集團以高瞻遠矚的戰略眼光,積極探索低碳轉型之路,為全球綠色低碳發展貢獻中環力量。 鑒於當前發展態勢,本集團已決定縮減建築業中的經營規模,該行業目前因市場產能過剩及地緣政治緊張而面臨挑戰。此戰略性撤退使本集團能重新配置資源,更專注於蓬勃發展的可再生能源業務,此業務乃董事會認定的未來發展方向。 本集團聚焦新能源解決方案不僅符合全球永續發展趨勢,更與本集團追求長期增長及抗風險能力的願景一致。透過轉型可再生能源領域,本集團正將自身定位於創新潛力巨大、創造就業及環境保育前景廣闊的產業前沿。 董事會深知此轉型需行動果斷及願意接受變革。本集團的全球各專業團隊正全力確保無縫轉型,運用先進技術並建立協作夥伴關係,以加速成為可再生能源市場領導者的旅程。 於報告年度,本集團迎來了重要里程碑,3GW光伏(「」)組件及6GW光伏電池產品全容量投產,實現產能滿載運行,N型電池及光伏組件銷量呈現強勁的增長態勢。本集團堅持向客戶交付可靠、高效的產品與服務,不斷提升產品質量,產品轉換效率、穩定性與品質受到客戶與專業機構的認可。在智慧能源管理服務方面,本集團專注於全面滿足客戶需求與期望,緊密把握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的脈搏,迅速響應並滿足客戶多樣化的需求。 二零二四年,本集團致力於實施高效治理舉措,為股東及利益相關方創造可持續價值;本集團關注員工福利,為員工提供平等、安全、健康、和諧的工作環境,促進員工職業發展;本集團以踐行樸實社會責任為己任,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賦能教育慈善與扶貧惠民,以本集團的善意向社會傳遞溫暖的力量。 今年,本集團將披露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該報告將嚴格遵循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報告框架,以公正、透明、平衡的態度,向股東展示本集團在報告年度中在環境、社會及管治方面所採取的舉措與取得的成效。 本集團將始終堅定地以實際行動踐行國家「雙碳」承諾,秉持對市場、社會與客戶的善意初心,穩步邁向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的未來。本集團願與合作夥伴及利益相關方攜手共進,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建設美麗生態貢獻綠色動力,共同塑造一個更加可持續的未來。本集團堅信,通過太陽能的廣泛應用,其能夠為全人類帶來福祉,拾光聚能,開創未來。 主席 香港,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為順應不斷演變的市場動態及加速其向可持續新能源業務轉型,本集團將實施戰略性資源重新分配,以優先考慮可再生能源計劃。此項調整將涉及逐步縮減其綠色建築營運,同時加大對新興能源領域的投入。 自二零二二年起,本集團已在鳳台縣投資高效光伏N型電池及先進光伏組件。於報告年度末,一期及二期建設3GW光伏組件及6GW光伏組件電池項目已完成並於二零二四年投產。三期建設7.5GW光伏電池及3.5GW組件項目預計於二零二六年底前完成。 轉型將包括但不限於:(i)重新配置資本、研發工作及人力資源,以加強可再生能源技術方面的能力;(ii)建立新的能源解決方案作為本集團的核心增長驅動力,同時恪守對現有綠色建築項目的承諾;及(iii)實施分階段策略,在未來5至10年內逐步縮減綠色建築業務線。 本集團致力於通過光伏發電系統及儲能技術踐行綠色發展理念,營造節能及可持續的生活環境。 於報告年度,本集團主要業務為(i)新能源及工程、採購及建築(「EPC」);(ii)綠色建築及建築相關業務;(iii)智慧能源管理服務;(iv)健康及醫療;及(v)餐飲(「」)供應鏈。本集團尋求在各分部之間實現協同價值,為本集團帶來更高回報及更大商機。 EPC 於報告年度,新能源及EPC分部錄得收益約4,127.5百萬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約2,119.6百萬港元),佔本集團總收益約68.4%(上一報告年度:約52.6%)。該增加主要是由於光伏產品於報告年度的銷量強勁,以及3GW光伏組件及6GW光伏電池產品全容量投產的支持。 於報告年度,綠色建築及建築相關業務分部收益約為908.4百萬港元(上一報告年度:約1,349.4百萬港元),佔本集團總收益約15.1%(上一報告年度:約33.5%)。該減少反映本集團於報告年度將更多資源分配於新能源及EPC分部的策略轉變。 於報告年度,智慧能源管理服務分部的收益約為65.9百萬港元(上一報告年度:約16.0百萬港元),佔本集團總收益約1.1%(上一報告年度:約0.4%)。該增加主要是由於報告年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揚州及合肥項目的智慧節能照明工程增加。 健康及醫療業務包括提供健康及醫療服務,其包括醫療諮詢及供應保健產品、綠色食品及美容產品。於報告年度,健康及醫療業務收益約為925.3百萬港元(上一報告年度:約409.9百萬港元),佔本集團總收益約15.3%(上一報告年度:約10.2%)。該增加主要是由於報告年度綠色食品產品銷量增加。 餐飲供應鏈包括農產品、凍肉及其他餐飲材料的供應鏈服務。於報告年度,餐飲供應鏈分部收益約為5.1百萬港元(上一報告年度:約133.4百萬港元),佔本集團總收益約0.1%(上一報告年度:約3.3%)。該減少與本集團於報告年度投放更多資源於新能源及EPC分部的策略相符。 本集團將繼續在鳳台縣及桐城市尋求新綠色能源商機並發展高效光伏N型電池及先進光伏組件供應業務。特別是,誠如本公司日期分別為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的公告(統稱「」)以及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的通函(「」)所披露,內容有關(其中包括)訂立四份設備租賃協議,據此,擬租賃的設備主要用於在桐城市生產光伏電池,對本集團的光伏電池製造及銷售業務至關重要。 鳳台縣三期建設7.5GW光伏電池及3.5GW組件項目預計將於二零二六年第四季度完工投產。 桐城市一期建設6GW電池項目預計將於二零二五年第二季度完工並預計將於二零二六年第四季度增至12GW的總產能。 繼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刊發的中期報告「未來計劃及前景」一節所述,本集團就新能源領域的項目開發、產業投資、建設、運營及維護訂立若干合作框架協議後,本集團亦就於安徽省啟動、開發及投資新能源及光伏電站相關項目訂立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從而使本集團能夠利用其在新能源項目的運營方面的經驗及能力。有關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七月八日之公告。 本集團於報告年度錄得收益約6,032.0百萬港元,較上一報告年度約4,028.3百萬港元增加約49.8%。收益增加乃主要由於受報告年度N型電池及光伏組件銷量強勁增長所推動,新能源及EPC分部的收益淨增加,約為4,127.5百萬港元(上一報告年度:約2,119.6百萬港元)。 本集團於報告年度錄得毛利約127.8百萬港元,較上一報告年度約172.8百萬港元減少約26.1%。該減少由於報告年度內新能源及EPC分部的N型電池及光伏組件銷量毛利率較低所致。 本集團於報告年度錄得其他收入及收益約182.7百萬港元,較上一報告年度約18.8百萬港元增加約871.2%。增加主要由於報告年度內政府補助增加所致。 本集團的行政及其他經營開支由上一報告年度約81.0百萬港元增加至報告年度約172.8百萬港元,增幅約113.4%。該增加與報告年度3GW組件及6GW電池產品的全容量投產相符。 於報告年度,本集團的所得稅開支為約2.2百萬港元(上一報告年度:約11.6百萬港元)。相關減少乃由於本集團於報告年度內獲得的稅收優惠及收到的退稅所致。 本集團於報告年度呈報純利約54.1百萬港元,而上一報告年度錄得純利約71.3百萬港元。純利減少主要由於與上一報告年度相比,本報告年度(i)N型電池及光伏組件銷量毛利率較低;及(ii)光伏組件及電池產品產能增加導致行政及其他經營開支增加。 EBITDA 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計量方法為補充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呈列的本集團財務業績。EBITDA用作額外財務計量方法。本集團相信,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計量方法為投資者及其他人士提供有用資料,讓彼等了解及評估本集團的綜合業績,以比較各會計期間財務業績及其同業公司的財務業績。 下表載列本集團於報告年度及上一報告年度的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財務數據: 於報告年度,本集團主要已透過出資及自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為流動資金及資本需求提供資金。 於報告年度末,本集團有現金及銀行結餘約265.9百萬港元(上一報告年度:約137.4百萬港元)。增加主要是由於(i)光伏產品銷售強勁;及(ii)金融機構授出新短期信貸融資所致。 於報告年度末,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股本及權益分別約為2.6百萬港元及1,114.1百萬港元(上一報告年度:分別約為2.6百萬港元及847.9百萬港元)。 流動比率於報告年度為1.2倍(上一報告年度:1.1倍)。 本集團根據資本負債比率監控資本。該比率的計算方式為各年末的債務除以各年末的權益總額。於報告年度末,本集團的資本負債比率約為129.37%(上一報告年度:約85.66%)。 二零二四年本集團於香港及中國運營。因此營運交易及收益均以港元及人民幣結算,令本集團面臨外匯風險。本集團積極採取各種措施管理外匯風險。 茲提述該等公告及該通函,內容有關(其中包括)訂立四份設備租賃協議。除另有所指外,下文所用詞彙與該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本集團(作為承租人)已分別與出租人訂立設備租賃協議及設備租賃協議四(統稱「」),內容有關出租人向承租人租賃新租賃設備。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由於訂立新設備租賃協議,本集團於接獲及接受後應在其綜合財務報表中確認使用權資產的相關價值。因此,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14.04(1)(a)條,新設備租賃協議項下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