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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基于公司集团化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公司能够高效、高质量发展,对管理分工进行了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做部分变更,同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亦做相应调整,相关事项已经202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参股公司上海通办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5.0326%股权,转让给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993.8781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项,同时已完成股权转让的市监局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通办信息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5日、2025年2月17日及2025年3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5025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未受外部情况影响,均正常有序开展。针对本次立案调查,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主动与上级监管机构保持沟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有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回应市场关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孙姬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财务总监,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徐少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