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锦程”)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本次冻结股份事项对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影响将取决于仲裁裁决的结果及其执行情况(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红”)78.33%股权交易事项中,万里红未完成承诺业绩,就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而未补偿事项,公司提起了仲裁,本次仲裁事项已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但本次开庭尚未有实质性进展)。本次冻结事项可能导致万里锦程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在仲裁胜诉后无法执行或无法及时执行的情况,公司将全力推动该仲裁案件,运用一切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