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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分别上升210.36%、151.37%、209.93%、209.9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煤价下降,转让子公司广州白云恒运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气电公司”)股权以及联营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127.9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电力板块销售收款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应收票据减少48.31%,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龙门县恒隆环保钙业有限公司应收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2、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应收账款增加31.10%,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应收广东电网供电款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预付账款增加118.05%,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煤款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其他应收款增加1933.71%,报告期内母公司出售子公司白云气电公司51%的股权,失去白云气电公司的控制权,新增的其他应收款主要是白云气电公司作为集团全资子公司时支付的往来款。 5、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固定资产增加37.40%,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汕头恒鹏新能源有限公司、汕头市光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项目竣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6、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在建工程减少91.59%,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汕头恒鹏新能源有限公司、汕头市光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项目竣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7、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无形资产减少45.95%,主要是本报告期出售白云气电公司51%股权,失去控制权,其持有的无形资产不再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8、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其他流动资产减少67.68%,主要是本报告期出售白云气电公司51%股权,失去控制权,其持有的其他流动资产不再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9、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短期借款减少36.94%,主要是短期借款到期归还所致。10、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其他流动负债增加54.62%,主要是报告期内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11、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专项储备增加54.59%,主要是报告期内已计提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增加所致。12、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少数股东权益增加39.41%,主要是报告期内转让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40%股权,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增加。13、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销售费用增加165.92%,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广州恒运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销售代理费增加所致。14、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收益增加67.17%,主要是报告期内转让子公司白云气电公司股权以及联营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15、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信用减值损失增加360.85%,主要是报告期计提的坏账同比增加所致。16、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资产处置收益增加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的收益增加所致。17、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外收入增加107.90%,主要是报告期处置报废资产利得增加所致。18、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外支出增加107.61%,主要是报告期内资产报废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19、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所得税费用增加109.52%,主要是报告期内主要是报告期内实现的应税利润增加所致。20、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191.17%,主要是子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所致。21、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100.00%,主要是转让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收回的现金。22、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100.00%,主要是转让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取得的收益。23、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1268.55%,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收入增加所致。24、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增加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转让子公司白云气电公司股权收到的股权转让款净额。25、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99.98%,主要是报告期内建设项目的利息收入减少所致。26、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69.76%,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项目设备款、工程款减少所致。27、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200.00%,主要是对外股权投资增加所致。28、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29、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100.00%,主要是收到少数股东投资增加所致。30、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51.68%,主要是本期收到的银行借款减少所致。31、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31.48%,主要是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减少所致。32、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40.34%,主要是报告期内偿付的利息减少所致。33、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回购股票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竞拍方式出售公司所持广州恒运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40%股权及广州白云恒运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以引进战略投资者。根据竞拍结果,确定受让方为中海油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40%股权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20,400,000元;广州白云恒运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100,000元。详情请见公司2024年11月29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出售广州恒运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40%股权及广州白云恒运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5年1月10日,公司收到出售恒运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及广州白云恒运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转让款。同时,由于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股广州白云恒运能源有限公司的比例降至49%,该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前期借款形成被动财务资助。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前期为广州白云恒运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本金为84,000万元借款转为被动财务资助,利率为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025年6月30日前偿还。详情请见公司2025年3月18日及2025年4月3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2、2024年12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截至2025年3月17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9,59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最高成交价为6.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9,766,205.0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详情请见公司2025年3月19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许鸿生2025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