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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季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本公司董事长戴厚良先生、董事兼总裁黄永章先生、财务总监王华先生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1.1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计算的本期净利润为人民币518.87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本期净利润为人民币518.85亿元,差异为人民币0.02亿元;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7,638.18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7,640.56亿元,差异为人民币2.38亿元。本集团的准则差异主要是由于1999年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评估所产生。本公司1999年重组改制时,对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更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均简称“中国石油集团”)投入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对上述评估结果中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部分未予确认。 二、股东信息 (1)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KingInvestmentsLtd.间接持有的H股。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中国石油集团计划于2025年4月8日起的12个月内通过自身及其全资附属公司增持本公司A股及H股股份,增持金额累计不少于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含本数)(“本次增持”),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暂未实施。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 (3)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KingInvestmentsLtd.持有291,518,000股H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16%,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 2.2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不适用。2.3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不适用。2.4本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不适用。 三、业绩回顾 2025年第一季度,世界经济保持温和增长,中国经济起步平稳,实现良好开局,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上年同期增长5.4%。国际原油市场供需宽松,国际油价同比下行,北海布伦特原油现货平均价格为75.73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83.16美元/桶下降8.9%;美国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现货平均价格为71.47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77.01美元/桶下降7.2%。国内成品油市场需求偏弱,国内天然气市场需求基本稳定。 本集团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国际油气价格、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统筹推进生产经营、提质增效、改革创新、绿色低碳转型、安全环保等工作,着力提升业务发展质量和效益,油气两大产业链保持安全平稳高效运行,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经营业绩稳定增长,财务状况保持稳健。2025年第一季度,本集团原油平均实现价格70.00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75.41美元/桶下降7.2%;国内天然气平均销售价格9.01美元/千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的9.38美元/千立方英尺下降3.9%。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531.0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8,128.01亿元下降7.3%,主要由于市场需求减少、成品油销量减少以及部分产品价格下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68.0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57.68亿元增长2.3%,主要得益于国内天然气产销量增加、有效控制主要成本费用及税费支出减少。 油气和新能源业务坚持高效勘探、效益开发,有序推进原油产能建设,科学组织天然气稳产上产,积极推动非常规油气效益开发,大力加强油气生产成本控制,持续优化海外油气资产结构,加大风光发电、地热等新能源指标获取和转化力度。2025年第一季度,本集团实现油气当量产量467.0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463.7百万桶增长0.7%,其中国内油气当量产量418.1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413.0百万桶增长1.2%;海外油气当量产量48.9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50.7百万桶下降3.4%。风光发电量16.8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的8.6亿千瓦时增长94.6%。油气和新能源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460.9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30.77亿元增长7.0%,主要得益于国内天然气产销量增加、有效控制成本费用及税费支出减少。单位油气操作成本9.76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10.38美元/桶下降6.0%。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业务紧跟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优化生产方案和产品结构,加大炼油特色产品、化工新产品、新材料开发力度,努力提升适销对路的高附加值产品产销量;加强化工产品价格动态跟踪分析,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持续推动炼油化工转型升级,吉林石化公司乙烯、广西石化公司乙烯、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乙烷制乙烯二期、蓝海新材料公司高端聚烯烃等转型升级项目有序推进。2025年第一季度,本集团加工原油337.3百万桶,生产成品油2,856.7万吨;生产乙烯227.1万吨,化工产品商品量995.9万吨,比上年同期的990.8万吨增长0.5%;新材料产量80.0万吨,比上年同期的58.2万吨增长37.5%。炼油化工和新材料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53.88亿元,其中炼油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45.5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69.70亿元减少人民币24.19亿元,主要由于市场需求减少和油价下降、原油加工量以及炼油产品单位毛利减少;化工业务经营利润人民币8.3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1.45亿元减少人民币3.08亿元,主要由于化工产品单位毛利减少。 销售业务强化成品油调运组织和库存管理,积极采取灵活精准的营销策略,大力推动纯枪销售,在保持产业链畅通的情况下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加强非油新业务和自有商品开发运营,不断提高非油业务盈利能力;持续完善营销终端建设,不断开发“油气氢电非”综合能源服务网络;加强海外高效出口市场开发,不断提升贸易运作能力。2025年第一季度,本集团销售汽油、煤油、柴油3,677.6万吨,其中国内销售汽油、煤油、柴油2,753.5万吨,国内销售市场份额同比提升1.2个百分点。销售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50.4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67.63亿元减少人民币17.20亿元,主要由于市场需求减少、成品油销量减少以及国际贸易毛利下降。 天然气销售业务持续优化资源采购和销售流向,努力控制采购成本,积极推动市场化销售,加大直销客户、工业客户和气电客户开发力度,持续开拓终端销售市场。2025年第一季度,本集团销售天然气864.42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的833.69亿立方米增长3.7%,其中国内销售天然气699.14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的671.02亿立方米增长4.2%。天然气销售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35.0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23.16亿元增长9.7%,主要得益于天然气销量增加。 四、其他提醒事项 中国政府延续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支持政策。2025年3月13日,财政部公开发布《关于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5〕35号),明确2025—2029年,使用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对煤层气(煤矿瓦斯)、页岩气、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给予奖补,奖补资金按照“多增多补”的原则分配。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持续健康发展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五、季度财务报表 5.1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之季度财务报表 5.2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之季度财务报表 5.3审计意见类型及审计报告不适用。 承董事会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戴厚良董事长中国北京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由戴厚良先生担任董事长,由侯启军先生担任副董事长及非执行董事,由段良伟先生及谢军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由黄永章先生、任立新先生及张道伟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由蒋小明先生、何敬麟先生、阎焱先生及刘晓蕾女士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季度报告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中英文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