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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0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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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季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本公司董事长戴厚良先生、董事兼总裁黄永章先生、财务总监王华先生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1.1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2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82.53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82.49亿元,差异为人民币0.04亿元;2024年9月30日,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6,787.94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6,790.38亿元,差异为人民币2.44亿元。本集团的准则差异主要是由于1999年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评估所产生。本公司1999年重组改制时,对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更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均简称“中国石油集团”)投入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对上述评估结果中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部分未予确认。 二、股东信息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股东均未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及转融通业务。 (1)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Ltd.间接持有的H股股份。(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3)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Ltd.持有291,518,000股H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16%,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份。 2.2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不适用。 2.3本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不适用。 三、业绩回顾 2024年前三季度,世界经济温和增长,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上年同期增长4.8%。国际原油价格先升后降,保持中高位震荡,北海布伦特原油现货平均价格为82.79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82.07美元/桶增长0.9%;美国西德克萨斯中质原油现货平均价格为77.71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77.36美元/桶增长0.5%。国内成品油市场需求趋缓,国内天然气市场需求保持较快增长。 本集团加强宏观形势分析研判,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统筹推进生产经营、提质增效、改革创新、绿色转型、安全环保等工作,油气两大产业链保持安全平稳高效运行,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经营业绩保持增长,继续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2024年前三季度,本集团原油平均实现价格为76.88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75.28美元/桶增长2.1%;国内天然气平均销售价格为8.90美元/千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的8.81美元/千立方英尺增长1.0%。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2024年前三季度,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2,562.7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325.2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316.51亿元增长0.7%,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39.11亿元,环比增长2.3%;财务状况健康良好。 油气和新能源国内业务坚持高效勘探、效益开发,大力推动油气勘探开发,努力实现油气增储上产;持续加强油气生产成本管控,努力增强成本竞争力;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大力推动新能源大基地建设,保持风光发电、地热、氢能、碳捕集利用及封存(CCUS)业务快速发展。海外业务加大新项目获取力度,持续优化资产结构,成功签署苏里南浅海14区块及15区块石油产品分成合同。2024年前三季度,本集团原油产量708.3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706.0百万桶增长0.3%,其中国内原油产量585.4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583.8百万桶增长0.3%,海外原油产量122.9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122.2百万桶增长0.6%;本集团可销售天然气产量3,803.8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的3,656.6十亿立方英尺增长4.0%,其中国内可销售天然气产量3,666.9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的3,513.7十亿立方英尺增长4.4%,海外可销售天然气产量136.9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的142.9十亿立方英尺下降4.2%;本集团油气当量产量1,342.3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1,315.4百万桶增长2.0%,其中国内油气当量产量1,196.5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1,169.4百万桶增长2.3%,海外油气当量产量145.8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146.0百万桶下降0.1%。本集团持续加强成本费用管控,2024年前三季度油气单位操作成本11.49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11.25美元/桶增长2.1%。2024年前三季度,油气和新能源分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784.5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6,477.69亿元增长4.7%;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442.6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326.96亿元增长8.7%。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业务积极应对市场波动,持续强化库存管理,保持生产装置安全平稳优化运行;紧跟市场需求抓好产品结构优化,积极压降成品油产量,动态调整优化柴汽比,保持芳烃等高效化工装置高负荷运行,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增产增销高效化工产品和化工新材料;持续推动炼油化工业务转型升级,重点转型升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蓝海新材料项目正式启动。2024年前三季度,本集团共加工原油1,036.2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1,043.6百万桶下降0.7%;化工产品商品量2,864.3万吨,比上年同期的2,610.5万吨增长9.7%。2024年前三季度,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238.8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9,027.56亿元增长2.3%;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52.80亿元,其中炼油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17.81亿元,化工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34.9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31亿元增加人民币33.68亿元。 销售业务克服成品油市场需求波动影响,积极做好市场趋势研判,强化调运组织,优化产销衔接,采取灵活精准的营销策略,不断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大力推动纯枪销售,努力扩销降库,提升市场占有率,保障了产业链整体平稳运行;积极组织开展非油商品营销活动,推进自有产品开发,努力提升非油业务创效能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大力开拓海外高端市场。2024年前三季度,本集团销售汽油、煤油、柴油11,988.6万吨,比上年同期的12,562.4万吨下降4.6%,其中国内销售汽油、煤油、柴油8,959.6万吨,比上年同期的9,307.9万吨下降3.7%。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分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8,850.42亿元,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29.00亿元。 天然气销售业务持续优化资源池结构,有效降低综合采购成本;大力加强市场营销,优化销售策略,积极采用线上销售、现货代采等销售方式,不断优化市场布局、用户结构和销售流向,积极开拓终端市场,努力提升销售量效。2024年前三季度,本集团销售天然气2,098.20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的1,931.31亿立方米增长8.6%,其中国内销售天然气1,629.64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的1,553.64亿立方米增长4.9%。2024年前三季度,天然气销售分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248.5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927.14亿元增长8.2%;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252.6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94.76亿元增加人民币57.92亿元。 四、其他提醒事项 不适用。 五、季度财务报表 5.1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之季度财务报表 5.3审计意见类型及审计报告不适用。 承董事会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戴厚良董事长中国北京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由戴厚良先生担任董事长,由侯启军先生担任副董事长及非执行董事,由段良伟先生及谢军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由黄永章先生、任立新先生及张道伟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由蒋小明先生、张来斌先生、熊璐珊女士及何敬麟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季度报告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