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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控股股东被申请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湖州皓辉的告知书,告知书称,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集团”)管理人以包括湖州皓辉在内的中植集团等248家企业存在高度关联性且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中植集团等248家企业财产的成本过高、单独破产清算将严重损害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利益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申请对中植集团等248家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植集团管理人提出的实质合并破 产清算申请能否被北京一中院受理、上述248家企业是否进入合并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湖州皓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9,211,3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11%。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2018年重组大象广告善后进展 2017年9月,公司与大象广告股东陈德宏、芜湖华融渝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等36名交易对方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德宏、华融渝稳、华融天泽等36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大象广告公司96.21%股权,交易价格为237,261.42万元。2018年12月,公司发现大象广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陈德宏涉嫌违法、违规等行为。同月19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将该案立为合同诈骗案侦查。 2022年10月,公司收到昌吉州中院关于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于2023年4月收到终审判决,大象广告、陈德宏、陈万科犯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罚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及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刑罚,追缴被告人陈德宏名下的公司股票37,279,083股、被告单位大象广告35名股东与公司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而取得的天山生物公司的股票78,345,524股,返还给公司。该事项涉及的民事诉讼已获得终审判决,法院判决撤销公司与33名大象广告股权转让方于2017年9月7日签订的《资产协议》,部分被告不服向最高法申请再审,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上述询问结果。公司将根据刑事和民事判决结果,尽快追缴陈德宏及大象广告35名股东股份返还给公司,并根据案件执行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湖州皓辉持有公司股份69,211,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1%。其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15,3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22.18%,占公司总股本4.90%。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陈德宏股份累计被质押、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陈德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4,279,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5%。陈德宏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3,509,76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97.76%,占公司总股本10.71%。陈德宏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数量为34,279,08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占公司总股本10.95%。陈德宏所持本公司股份先后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九江银行拟申请执行陈德宏质押股票进展 2022年9月,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函》,函称九江银行广州广园支行申请执行陈德宏、东莞市嘉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及质押合同纠纷案,九江银行广州广园支行向法院申请执行陈德宏质押的13,509,768股天山生物股票。公司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执行异议申请,请求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终止对该些股票的执行拍卖行为,法院驳回公司的异议请求。2024年3月,公司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网上就该案申请再审,该案于2024年9月12日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举行听证。截至目前,该案件仍处于审查中。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日、2023年10月11日、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华融渝富拟申请执行陈德宏质押股票进展 2023年11月,因陈德宏等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州中院拟对被执行人陈德宏持有的天山生物2000万股股票及孳息作评估、变现处置。公司向广州中院提起执行异议,请求法院撤销“拟对被执行人陈德宏持有的天山畜牧公司的2000万股股票及孳息作评估、变现处置”的执行行为”。2025年1月,法院裁定:公司的异议成立,中止对被执行人陈德宏持有的天山生物的2000万股股票及孳息的执行。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0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七)农牧科技生产环境发生变化 2021年3月,公司收到新疆昌吉呼图壁县农场管理局为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制定的《地下水水位下降治理方案》,治理期间为2021-2025年。2021年3月30日,公司收到呼图壁县农场管理局制定的详细的水量分配方案,2021年 底,非基本农田范围内的耕地一律不予配水,已核准配置地下水的地块,不得超面积种植;对未配置地下水的地块及农场实行休耕。农牧科技属于本次专项治理范围。2021年至2025年,农牧科技可种植面积降至4360.81亩。受此影响,可能导致公司农业开发用地出现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经独立第三方评估判断,公司于2021年第一季度末计提减值准备2,869万元。2021年5月,政府对当年水量分配方案进行了调整。经政府核定后,农牧科技2021年度-2025年度可种植面积分别为30,049.50亩、24,155亩、20,352亩、22,567亩、21,532亩。上述调整政策未明确后续治理期间的可种植面积,因此未来年度的种植面积仍具有不确定性。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5日、3月31日、4月27日、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八)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事项 2024年3月,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实施,改善公司经营状况,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经多次调研论证、慎重考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通辽天山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广东天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完成后,再由该公司出资设立三个子公司,分别为广东天晟牛业有限公司、广东靓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天邦农副产品供应有限公司。公司将继续以大湾区为核心区域,建立活畜和牛肉销售网络,稳定供应健康牛肉,最终实现育肥牛销售、屠宰分割及牛肉批发和零售的产业链条。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九)拟清算子公司情况 2023年8月26日,公司发布关于清算并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鉴于控股子公司宁夏美加农生物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方向不明确,经营状况不佳、连年亏损,净资产逐年下降,为减少公司投资损失,防止未来出现资不抵债的风险,避免对公司整体业务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基于公司整体战略部署及业务发展规划考虑,为进一步降低管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产提质增效,清算注销宁夏美加农生物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清算工作尚在准备过程中,清算程序尚未办理。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法定代表人:韩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越凡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露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