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5-03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及变动原因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项目及变动原因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617,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9%,最高成交价为5.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7元/股,成交金额28,998,19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7.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贷款资金。 2、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接管吉泰农牧经营管理权和提前履行业绩补偿的议案》,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吉泰农牧原股东现金补偿金额为5,106.64万元。鉴于吉泰农牧原股东潍坊农之沐农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已注销,经公司与吉泰农牧原股东谢新跃、周卫华、谢惠文协商一致,由吉泰农牧原股东谢新跃、周卫华、谢惠文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5,106.64万元。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收到谢新跃现金补偿款28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收到吉泰农牧原股东现金补偿款3100万元。 3、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持有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股票1,330,185股。 公司持有的步步高股票系步步高因拖欠公司子公司湖南唐人神肉制品有限公司货款进行的债务清偿,按照《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及所确认的债权,公司子公司湖南唐人神肉制品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6日收到步步高股票1,330,185股,当日步步高股票的收盘价为2.53元/股,合计金额3,365,368.05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