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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5月,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和预重整,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30日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历史遗留债务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因执行重整计划导致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战略投资人中信资本(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指定的实施主体深圳嘉强荟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2016年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以现金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张军红持有的广州合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90%的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执行重整计划以现金清偿及以股抵债方式完成偿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暨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等相关公告。 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安排及未来发展需要,已完成对子公司天津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民盛天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仁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仁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仁东(深圳)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仁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减资程序,减资后该六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分别变更至15,005万元、1万元、937万元、800万元、1,442万元、0.14万元。另外,公司子公司浙江仁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诸暨仁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成立了子公司深圳市仁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4、根据支付行业监管要求,结合子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2024年11月20日、12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州合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增资2亿元,该增资完成后,广州合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再向合利宝增资2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增、减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对子公司广州合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增资程序,增资后其注册资本变更为31,111.11万元。 5、报告期内,公司涉及与控股子公司民盛租赁有限公司出资纠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诉讼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等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