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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进展。 公司2023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截止目前,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转让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25年1月20日,亚泰集团2025年第4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同意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与大连金汇航标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名称为“亚泰金创(大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建筑工程总承包、市政工程总承包、机电安装总承包、装饰装修工程、港口经营服务、河道疏浚工程、海洋系统配套工程等,注册资本1,000万元,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出资2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1%,公司所属子公司合计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大连金汇航标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截止目前,工商注册手续已办理完毕。 3、2025年3月28日,亚泰集团2025年第10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建材产业发展需要,现同意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设立子公司,公司注册名称为“吉林亚泰集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水泥生产及销售;水泥制品制造及 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危险及固体废物治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注册资本2,000万元,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目前,工商注册手续已办理完毕。 (2)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资产的议案。 长春嘉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26日,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盛小区,法定代表人为曾皎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管理及咨询,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长春嘉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租其拥有的位于长春市净月区天泽大路与擎天树街交汇处的亚泰全民健身中心项目部分训练馆,出租面积8,478.72平方米,租赁期限1年,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年租金441.3万元。租金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年租金的十二分之一。 此事项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办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注:公司已于2025年4月14日披露董事长辞职公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签署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新董事长尚未选举产生,因此由副董事长刘树森先生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签署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