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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志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芝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芝茵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和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为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管理人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南京毅达资本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