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爱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树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妍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1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2025年1-3月,关联交易未超预计。 2.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不存在新增承诺,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 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一期”和“新增口服固体制剂片剂车间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各延长12个月,延至2026年2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