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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鸿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04-28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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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鸿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忻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志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江志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2024年10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议案,并已提交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期权数量为2,395,479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112)。 2024年11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11月1日为首次授予日,拟向25名激励对象授予2,395,479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4-134)及2024年11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140)。 (二)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在正常履行中。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朗鸿科技: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 (三)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