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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修订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相关议案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5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