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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04-29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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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2025年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56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2、利润表科目 3、现金流量表科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2.03元/股(含本数)。 截至2025年1月14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5年1月1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27,7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0399%,最高成交价为11.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9,997,934.24元(不含交易费用)。 2、携手量子科技长三角产业创新中心、合肥微观纪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打造“量子+AI”材料研发新范式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与量子科技长三角产业创新中心、合肥微观纪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观纪元”)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各方为推动人工智能与量子技术在新材料领域的产业应用和落地,基于各自技术、产业及资源等优势,面向量子科技在新材料领域的产业应用和落地展开合作。 基于上述战略合作协议,为夯实公司业务落地主体,推动公司在新质生产力方面的高质量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志特新材料(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志特”)于2025年3月5日与微观纪元、深圳市方众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志特纪元产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合作协议》,三方拟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打造“量子+AI”材料研发新范式。该合资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合资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上海志特纪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横琴志特认缴出资1,530万元,出资比例为5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