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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24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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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2024年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102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合计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实施进展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2.03元/股(含本数)。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99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17%,最高成交价为7.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7,996,323.24元(不含交易费用)。 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进展 2024年9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已办理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本次共计向13名激励对象归属99,074股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0月9日。 3、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共授予800.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704.00万份,预留授予96.00万份。 2024年10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10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91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704.00万份股票期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