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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俞丽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瑞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较大,主要是由于一季度下游有效需求启动滞缓,市场竞价激烈,销售毛利额下滑。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2025年1月24日,核心员工冯本青因退休离职,其持有股份数10,000股在“核心员工”期末数中无列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025年2月28日,非法定限售股东自愿限售股份限售期已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8,171,3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1)赵勇与俞丽琴系夫妻关系,赵勇与潘姝君系父女关系,赵勇、俞丽琴及潘姝君系一致行动人; (3)夏臣科为博创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夏臣科及其配偶合计持有博创投资34.10%的份额,夏臣科与博创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除此之外,俞华杰和成贤投资合伙人俞国平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的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十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诉讼、仲裁事项本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2.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3.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报告期内,承诺人均正常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4.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图: 单位:元 5.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2025年3月31日,赵勇、俞丽琴为公司10,497.40万元的借款及2,032.72万元的应付票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未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票据质押开具的应付票据余额为17,952.50万元。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