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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04-28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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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59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2024年7月15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4.59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34.49元/股(含本数)。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决策,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增加自筹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人民币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7日、2024年7月9日、2025年1月3日、2025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以下简称“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截至2025年2月22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区间为2024年3月4日至2025年2月21日。在上述期间,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488,64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602%,最高成交价为25.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5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3,300,406.24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巨潮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林一文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