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财报]:永福股份: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发现报告

永福股份: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7财报-
永福股份: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他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2023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2023年一季度报相应进行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主要为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59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5,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320%,最高成交价为23.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5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652,847.5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1,730,013.56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