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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雪榕生物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公告编号:2025-046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1、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5年3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勇萍先生与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紫千鸿”)签署了《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由杨勇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华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万华奕1号”)将部分股份转让给万紫千鸿、杨勇萍先生剩余全部股份表决权委托给万紫千鸿及万紫千鸿现金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三部分组成。同日,上述相关主体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万紫千鸿,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蒋智先生。 杨勇萍先生、银万华奕1号与万紫千鸿分别于2025年3月31日和4月1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和《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就《股份转让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了补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2025年3月13日、3月31日和4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杨勇萍及银万华奕1号)等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