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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生产经营数据 (四)按不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 主要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1)专项储备及相关递延税调整:专项储备包括维简费、安全费、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公司计提专项储备时,计入生产成本及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对属于费用性质的支出于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对属于资本性的支出于完工时转入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全额确认累计折旧,相关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计提专项储备作为未分配利润拨备处理,相关支出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并相应将专项储备转回未分配利润。 (2)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非流通股股东由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在资产负债表上记录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作为让予少数股东的利益直接减少股东权益。 (3)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属于政府资本性投入的财政拨款,计入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上述财政拨款视为政府补助处理。 (五)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六)会计科目变动及主要业务分部经营情况分析 1.变动较大的会计科目分析 2.煤炭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 一季度,公司煤炭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12.50亿元,比上年同期374.83亿元减少62.33亿元,下降16.6%。其中:自产商品煤销售收入160.70亿元,比上年同期193.06亿元减少32.36亿元,下降16.8%,主要是自产商品煤销售价格同比下跌106元/吨,减少收入34.57亿元;销量同比增加37万吨,增加收入2.21亿元。买断贸易煤销售收入151.73亿元,比上年同期181.67亿元减少29.94亿元,下降16.5%,主要是买断贸易煤销售价格同比下跌125元/吨,减少收入38.93亿元;销量同比增加147万吨,增加收入8.99亿元。 煤炭业务营业成本237.97亿元,比上年同期273.56亿元减少35.59亿元,下降13.0%。其中:买断贸易煤单位销售成本同比下降124元/吨、销量同比增加147万吨综合影响使买断贸易煤销售成本同比减少29.75亿元;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同比减少21.15元/吨、销量同比增加37万吨综合影响使自产商品煤销售成本同比减少5.84亿元。 煤炭业务实现毛利74.53亿元,比上年同期101.27亿元减少26.74亿元,下降26.4%。 3.扣除分部间交易前的煤炭销售数量、价格及同比变动情况 币种:人民币 ★:销售价格为代理服务费。 注:商品煤销量包括公司分部间自用量,2025年1-3月558万吨(其中自产商品煤373万吨,买断贸易煤185万吨),2024年1-3月423万吨(其中自产商品煤293万吨,买断贸易煤130万吨)。 4.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及同比变动情况 ★:其他成本中包括煤炭开采发生的有关环境恢复治理费用,与煤炭生产直接相关的零星工程等支出,以及使用以前年度或当期计提未用的安全费、维简费等。 一季度,公司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269.82元/吨,同比减少21.15元/吨,下降7.3%。主要是本期露天矿自营剥离量和井工矿掘进进尺同比减少等使吨煤材料成本同比减少;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安排的大修支出减少等使吨煤维修支出同比减少;根据安全生产以及未来生产续接需要,加大安全费和维简费费用化使用力度减少专项基金结余成本等使吨煤其他成本同比减少。 5.主要煤化工产品销售数量、价格及同比变动情况 币种:人民币 6.主要煤化工产品单位销售成本及同比变动情况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表均为: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东名册编制。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3.HKSCCNOMINEES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所持有。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中国中煤持有公司7,611,207,908股A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7.41%;通过全资子公司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2,351,000股H股股份,合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8.40%。 截至2025年3月31日,根据联交所网站披露权益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好仓2,012,858,147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玲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玲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