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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主要为根据2023年9月27日《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规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确认的加计抵减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安特信原股东业绩补偿事项 2025年1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暨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因被执行人陈明芳、郑奕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公司2025年4月才能提供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的会计报告从而评估股权参考价来处置股权,故公司向法院申请本案延期执行,现公司已经收到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2024)苏0404执2116号之二),为中止执行裁定。 2、全资子公司名称变更及调整经营范围完成工商登记 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换发的营业执照,名称由“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精研智行系统有限公司”。2025年3月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名称变更及调整经营范围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3、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江苏精研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广东精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5年3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明喜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