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3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一)能源物流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煤炭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影响,采取了阶段性以价换量、量价结合的策略,确保“疆煤外运”及公司能源物流业务运量与盈利能力的持续稳定。本报告期,红淖铁路累计运量676万吨(含过货量),同比增长26.17%,能源物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13亿元,归母净利润1.76亿元。能源物流业务收入占比达83.96%,较上年同期增加18.43个百分点。 (二)红淖铁路与临哈铁路接轨 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旗下的红淖铁路与临哈铁路联络线接轨事宜已取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同意批复。红淖铁路与临哈铁路接轨,红淖铁路后方“疆煤外运”通道将由过去单一兰新铁路升级为兰新铁路和临哈铁路“双通道”,能够进一步拓宽红淖铁路的下游通道,对公司未来运量增长将产生积极影响。 (三)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计划自2024年9月3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实施增持 计划。截至2025年3月2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广汇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7,830,739股,占公司总股本1,193,329,151股的2.33%,累计增持金额为15,097.1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股份金额,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四)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77.0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93,329,151股的比例为1.24%,购买的最高价格为10.96元/股、最低价格为4.62元/股,已支付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8,498.5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晓旭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刘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军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晓旭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