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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物: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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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物: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ST广物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说明: 2024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67亿元,同比减少31.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2亿元,同比减少32.95%;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9亿元,同比减少71.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亿元,同比减少61.16%。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逐步退出房地产业务,房地产板块收入、利润规模及占比下降。随着疆煤外运国家战略的实施及公司能源物流战略快速持续推进,公司2024年能源物流业务收入同比实现大幅增长。9月底红淖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开通试运营,为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于2019年向市场公开承诺,自2019年收购三个地产公司后,除与物流和商业服务等主业相关的项目开发及其综合配套业态外,未来将不会新增其他以商品房销售为主的住宅地产开发项目,目前公司地产业务正处于收尾并逐步退出阶段。2024年1-9月房地产板块收入较2023年同期减少73.72%,净利润较2023年同期减少87.93%,导致公司2024年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同比下降。 2、公司自2020年向能源物流业务转型以来,全面推进以能源物流为主业的战略部署,充分利用新疆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区位优势,定位于“一条通道、四个基地”,建设运营新疆铁路北翼通道重要组成部分“将-淖-红”铁路,布局四川广元、甘肃柳沟、宁夏宁东及甘肃明水四大综合能源物流基地,能源物流业务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收入、利润规模及占比快速增长。2024年1-9月红淖铁路累计运量1,528万吨(含过货量),同比增长137.94%,能源物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82亿元,同比增长68.44%,归母净利润4.71亿元,同比增长52.89%;7-9月红淖铁路累计运量535万吨(含过货量),同比增长80.82%,能源物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24亿元,同比增长34.94%,归母净利润2.05亿元,同比增长28.88%。1-9月能源物流业务收入占比已达69.41%,较上年同期增加41.33个百分点,7-9月收入占比达81.12%,较上年同期增加63.70个百分点。 红淖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已于9月底开通试运营,年运能将提升至6000万吨,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回购股份 2024年7月15日、7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7.84元/股的回购价格上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0月30日收盘,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743,600股,占公司目 前 总 股 本 的1.1169%, 回 购 价 格 区 间 为4.62元/股-7.80元/股 , 已 回 购 的 总 金 额 为74,987,973.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公司于2024年9月2日收到广汇集团出具的《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广汇集团计划自2024年9月3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实施增持计划。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含),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230,550,151股的2%。本次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通过增持公司股份以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截至2024年10月24日收盘,广汇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91%。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受到证监会处罚 2024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121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9月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4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法制审核,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公司负责人:刘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军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晓旭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