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财报]:旋极信息:2025年一季度报告 - 发现报告

旋极信息: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04-25财报-
AI智能总结
查看更多
旋极信息:2025年一季度报告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4年4月,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4)京01民初233号】,法院受理了公司起诉深圳市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广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伙企业财产转让纠纷一案。 2025年1月,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京01民初233号】,判决公司起诉深圳市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广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伙企业财产转让纠纷一案,公司胜诉。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提供担保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旋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新区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1年期一般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智能”)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泰豪信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业”)向上海银行浦东分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的1年期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意泰豪智能为其下属子公司上海信业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1年期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为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之阳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丽英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