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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12 2024年4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家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梅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42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2第六节重要事项........................................................................79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14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22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23第十节财务报告........................................................................12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金额为683,398.17元系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零售业”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系行业内集医药零售、医药代理及终端集采、研发生产四位一体,全产业链深度融合的科技型、生态型企业。公司同时具备向上游医药制造产业及下游终端健康服务的垂直整合能力,形成“双向发力、全链共生”的产业协同效应。 公司聚焦以医药终端为核心战略锚点,通过产品矩阵、终端网络双向发力,依托药店商学院、数智研究院、药物研究院三大引擎,打造了零售终端网络、医药代理、终端集采、研发生产四位一体的医药健康产业生态闭环,实现从传统零售向新零售数字化跃迁,从产品代理向全价值链医药生态的跃迁。 公司主要从事医药零售、代理及终端集采业务,属于医药流通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F门类“批发和零售业”,其中,医药代理及终端集采业务板块属于51大类“批发业”下的515中类“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医药零售业务板块属于52大类“零售业”下的525中类“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F),其中医药批发板块属于细分行业“批发业”(F51);医药零售板块属于细分行业“零售业”(F52)。 2023年,公司通过收购神华药业,进军医药研发生产业务,形成四位一体的业务生态架构。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医药工业生产板块所处行业属于C门类27大类“医药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二)行业发展概述 1、医药行业周期换挡,结构性增长特征凸显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健康中国战略背景下,国家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培育医药领域新质生产力,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促进医药行业的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健康中国2030”战略与医保支付改革双向驱动行业发展。2024年,医药行业呈现“总量承压、结构升级”特征。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医药三大终端六大市场,药品销售额预测达18,638亿元,同比下滑1.2%。从实现药品销售的三大终端的销售额分布来看,2024年公立医院终端市场份额最大,占比为59.8%;零售药店终端市场份额为30.8%,比2023年增加1.5个百分点;公立基层医疗终端市场份额为9.4%,与2023年持平。 在医保控费、集采等市场大环境下,医药行业增速有所放缓,形成结构性分化,医药健康行业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传统渠道增速普遍承压,实体药店与B2C平台均面临客流量增长趋缓的挑战。但伴随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与国民健康意识提升,慢病管理、院外市场及创新疗法等领域持续释放增长潜力。政策层面持续推进医药分家、处方外流等改革措施,驱动零售终端向专业化服务转型,行业集中度提升趋势明显,具备全渠道运营能力与合规化体系的企业将获得更大发展空间,对满足消费者健康需求、专业服务能力强且合规经营的医药企业长期利好趋势不变,合规化、专业化企业竞争优势凸显。 2、银发经济重塑市场格局,慢病生态建设提速 人口结构拐点催生万亿级健康消费需求市场。根据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发布《2023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截至2023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9,697万人,占总人口的21.1%;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676万人,占总人口的15.4%。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由于我国人口出生率仍保持在较低水平,未来人口结构中老年人所占比例将继续升高。老年人对于药品及保健用品的需求量较大,同时受生活节奏、工作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慢性病患者的数量将呈上升趋势,医药健康需求将进一步增加。 2024年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提出发展银发经济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重要举措,并重点针对4个方面提出26项举措,《意见》提出要扩大中医药在养生保健领域的应用,发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中医药服务等,将有力促进中医药市场的发展。中医药在老年健康服务中的应用场景加 速拓展,带动防治结合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兴起。 3、创新研发成为医药工业和商业发展的核心动力 2024年,医药行业的创新研发继续作为推动医药工业和商业发展的核心动力。根据《“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解读,我国医药工业产业创新取得新突破,整体发展水平跃上新台阶。迈入“创新驱动”与“政策红利”双轮共振的新周期,2024年,我国新药上市步伐持续加快,中国创新药正在不断实现新突破。 在政策层面,2024年国常会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促进创新药行业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从多个环节支持创新药产业链发展,彰显创新药重要发展地位。同时,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激发中药创新药动力。 4、数字基建重构产业生态,智慧供应链价值凸显 2024年,医药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实现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稳定性提升,同时增强供应保障能力。此外,数字化手段还被广泛应用于优化库存管理水平,并显著提高了药店的运营效率。国家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以数字化、智能化、集约化、国际化为发展方向,到2025年要建成创新引领、科技赋能、覆盖城乡、布局均衡、协同发展、安全便利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支持药品批发企业完善城乡供应网络,增强综合服务能力;零售药店经营能力持续提升,更好满足人民健康需求;医药物流信息化技术加速应用,智慧医药供应链逐步健全。医药电商在规范管理基础上呈现特色化、多样化发展的特征。 流通企业通过搭建数字化平台实现采购、库存、物流的全流程优化,零售终端借助智能工具强化用户画像与精准服务能力。在政策引导与市场需求双重驱动下,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体系加速成型,技术赋能带来的降本增效成果逐步显现。 5、专业化服务模式崛起,终端赋能价值深化 CSO市场呈现专业化发展趋势。在行业集中度提升过程中,专业化的CSO服务与终端赋能体系成为破局的关键因素。针对药店终端的运营痛点,通过品牌运营、技术输出与供应链整合构建深度合作关系,帮助中小型药店提升品类管理、患者服务等核心能力。随着院外市场重要性持续提升,具备全域营销能力和终端服务网络的企业将更好把握处方外流的机遇。 2024年以来,随着医药零售终端的增速放缓,竞争更加激烈,越来越多药店终端重视与品牌运营企业的深度合作,并且以零售技术输出为代表的赋能模式受到行业好评。 6、终端集采服务纵深发展,互联网赋能提升效率 国家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健全药品批发企业完善城乡供应网络,增强综合服务能力;零售药店经营能力持续提升,更好满足人民健康需求的要求。终端集采业务的主要目标客户为单体药店或小型连锁药店,是医药零售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线城市较少,主要集中于二三级城市及以下地区。单体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