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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辽能: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4-25财报-
华电辽能: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简称:华电辽能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毕诗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振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荆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第四节公司治理.............................................................28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49第六节重要事项.............................................................54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0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4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4第十节财务报告.............................................................85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85亿元,同比减少20.56亿元,降幅96.04%,主要原因是公司2023年开展重大资产重组,出售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及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出售铁岭公司和阜新热电公司股权),2023年净利润包含上述股权处置收益29.24亿元,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0.43亿元,同比增加8.38亿元,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稳步提升。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公司积极应对严峻的经营形势和繁重的发展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年初各项工作部署,紧紧抓住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两条主线,承压奋进、多点发力,各项工作实现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经营业绩同比大幅提升,顺利实现“摘星脱帽”。2024年全年发电量完成103.34 亿千瓦时,供热量1466.48万吉焦,主营业务收入44.15亿元,公司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提质增效工作,全力推进盈利水平大幅提升。 一是市场开拓积极有为。公司聚焦稳价增效,积极开拓电力市场,年度中长期交易电价保持稳定;火电企业辅助服务收入同比增加0.51亿元;优化电量指标12.7亿千瓦时,增收0.26亿元;积极参与辽宁省间(以下简称省间)及辽宁省内(以下简称省内)现货交易,实现省间现货交易净收益0.13亿元,省内现货交易净收益0.17亿元。 二是成本管控有力有效。公司加强研判市场形势,动态调整燃煤采购政策,优化进煤结构,积极拓展优质稳定煤源,着力保量控价降低煤炭成本,推动入厂标煤单价同比降低108.26元/吨,节约燃煤成本5.27亿元;紧抓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机遇,充分发挥资金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引入低成本资金,加大高利率贷款置换力度,利用发行类REITs资金,着力压降贷款规模,资金成本率同比降低50个BP,财务费用同比降低2.49亿元。 三是风险防控精准到位。公司依托上市平台优势推动低成本权益融资,积极推进权益类REITs发行工作,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降至70.24%,较年初降低20个百分点以上,资本结构进一步改善,持续增厚归母净资产;力促丹东赫普案件最终调解结案,多举措有效化解公司经营风险。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基本情况 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指出,2024年能源行业充分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保障作用,持续推动油气增储上产,能源供应总体稳定,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取得新提高。报告期内,一是锚定“双碳”目标清洁能源得到大力发展,风电光伏跃升发展,重大水电项目有序推进,核电在运在建规模升至世界第一;二是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转型变革继续保持全球领先,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新成效;三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正在加快建设,天然气市场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能源法治和标准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能源发展动能取得新提升。 (二)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中央企业的二级单位,同时也是一家集发电、供热、供汽为一体的区域基础能源公司,是辽宁省重要电力和热力生产企业。2024年继续承担保供电、保供暖、保民生的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全力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稳定。 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已投运控股装机容量273.75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226万千瓦,新能源装机47.75万千瓦。承担443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 2024年,辽宁省统调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2810小时,同比减少282小时,公司所属辽宁区域统调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为3313小时,高于全省平均值503小时。 (三)行业新政策及影响 2024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明确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是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肯定了辅助服务在保障电能质量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新能源消纳中的积极作用。 202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旨在统一规范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制度,明确各个电力市场相关成员的责任分工,电网企业可以不用再全额收购其辖区内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力,对推进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十四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推动构建“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风电开发利用新格局。 202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该文件明确了由国家统筹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持续完善电力市场功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为电力市场运行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有助于推动电力市场的规范化、市场化发展。 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3种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方式,推动煤电碳排放达到气电水平。 2024年8月,《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公布,按照“省内为主、跨省区为辅”的原则,推动绿色电力交易有序开展,满足电力用户绿色电力购买需求。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侧主体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条件成熟时,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其他可再生能源,标志着绿电交易纳入电力中长期交易体系, 202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对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作出了制度性安排,作为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从法律角度指明了能源领域转型发展方向与路径,规范了各能源品种的定位和发展次序。 2024年11月,在国家能源局的统筹组织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会同20余家单位共同编制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该文件系统总结我国电力市场建设成就,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及挑战,提出了下一步深入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三步走”发展路径以及近中期重点任务,为我国电力市场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路径,有助于推动电力市场的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热力的生产与销售,通过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投资经营上述业务。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和热力,以电力为主、热力为辅。 (三)公司经营模式 1.公司火力发电、供热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炭,全部通过外部采购获得。在电力销售方面,公司所发电量并入电网,在热力销售方面,公司生产的热水和蒸汽直接供给居民或单位用户,居民供热价格执行所属地方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供热价格,工业供热价格由市场交易形成。 2.公司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分别通过风力和太阳能等一次能源加工转换成电力产品并入电网。 (四)报告期内主要变化及业绩分析 1.电力市场交易方面。辽宁省作为全国第二批现货试点省份,2024年省内电力现货市场分别进行了为期一周和一个月的结算试运行,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进行衔接。公司火电机组秉持发效益电的理念,统筹平衡电能量市场与辅助服务市场、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的关系,力争综合效益最大化。 2.发行权益性并表类REITs。报告期内,公司以全资持有的四家新能源单位内蒙古华电金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阜新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彰武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及康平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底层资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