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FD季报主编:李扬 全球数字资产 张晓晶胡志浩李重阳 2025年4月 《N I F D季 报 》 是 国 家 金 融 与 发 展 实 验 室 主 要 的 集 体 研究成果之一,旨在定期、系统、全面跟踪全球金融市场、国际数字资产、人民币汇率、国内宏观经济、中国宏观金融、宏观杠杆率、财政运行、金融监管、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房地产金融、保险业运行、机构投资者的资产管理等领域的动态,并对各领域的金融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其中,“国际数字资产”“宏观杠杆率”报告保持季度发布(每季度结束后第二个月推出),其他领域报告调整为半年度发布(半年度 报 告 于 每 年7月 份 推 出 , 年 度 报 告 于 下 一 年 度2月 份 推出)。《NIFD季报》在实验室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同时推出。 本报告负责人:张晓晶胡志浩 数字资产用户指南 ——2025年一季度全球数字资产 本报告执笔人: 摘要 张晓晶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胡志浩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李重阳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研究员 近年来,全球数字资产高速发展,除市场价格迅速膨胀以外,该领域的战略布局也成为未来金融体系秩序重构的关键变量和大国博弈的前沿领域。在此背景下,本报告应运而生。作为报告首期,我们旨在提供一份数字资产的“用户指南”,系统梳理数字资产的定义谱系、市场演进与监管动态,以帮助读者穿透市场炒作迷雾,努力把握数字金融中发展最迅速、最具“未来性”和在国家层面具备战略意义的关键问题。 【NIFD季报】 全球金融市场全球数字资产人民币汇率国内宏观经济宏观杠杆率中国宏观金融中国金融监管中国财政运行房地产金融债券市场股票市场银行业运行保险业运行机构投资者的资产管理 目录 一、认识数字资产:定义和分类............................. 1二、总体发展态势......................................... 5(一)总体回顾......................................... 5(二)结构数据......................................... 7三、监管与研发.......................................... 11(一)稳定币监管...................................... 11(二)除稳定币以外的加密资产监管....................... 13(三)央行数字货币研发................................ 17四、进一步思考.......................................... 19(一)加密资产为什么“值钱”?......................... 19(二)加密资产的作用.................................. 20(三)加密资产中心化问题............................... 21(四)加密资产交易所安全问题........................... 23 近年来,全球数字资产高速发展,除市场价格迅速膨胀以外,该领域的战略布局也成为未来金融体系秩序重构的关键变量和大国博弈的前沿领域。这一进程中,特朗普近来的一系列举措无疑将数字资产推向全球现象级事件的新高度:从竞选期间高调宣称“确保美国成为全球加密资产之都”,到就任前夕发行“特朗普币”引爆名人代币发行热潮,再到执政后接连签署两项行政命令并带动监管框架迅速构建,这一连串动作似乎预示着数字资产发展的新阶段。在此背景下,本报告应运而生。作为报告首期,我们旨在提供一份数字资产的“用户指南”,系统梳理数字资产的定义谱系、市场演进与监管动态,以帮助读者穿透市场炒作迷雾,努力把握数字金融中发展最迅速、最具“未来性”和在国家层面具备战略意义的关键问题。 一、认识数字资产:定义和分类 随着美国、欧盟等主要经济体相继出台或落地数字资产监管框架,数字资产再度成为经济社会重要议题,然而大众对“数字资产”“数字货币”“加密资产”“加密货币”“虚拟资产”“虚拟货币”等概念的含义不甚明了,甚至学界对上述词汇也存在大量的混用、乱用现象,很容易在理论和政策上产生误导,因此,有必要正本清源,对相关概念予以明确界定,并形成清晰的数字资产分类方法。 本报告所称数字资产(Digital Asset),指可以用于支付或投资的、面向区块链等分布式账本技术1的数字价值表示。目前,公共部门发行的数字资产主要是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简称央行数字货币),它是中央银行发行的以本国记账单位计价的数字资产;私人部门发行的则称之为加密资产(Crypto-Asset)。根据价值支撑物的不同,加密资产可进一步分为三类:一是稳定币(Stablecoin),它是通过全额储备安全、低风险、高流动性资产,使其价值对某种法币保持稳定,以充当交易媒介和支付手段的一种加密资产,如USDT和USDC等。二是真实世界资产(Real-World Asset,RWA),它是传统资产在区块链上的代币化表达,包括代币化证券、代币化大宗商品、代币化收益权 等;三是虚拟资产(Virtual Asset),即没有传统资产支撑的加密资产,包括比特币、以太币等。加密资产按是否同质化的维度,又可以区分出同质化代币(Fungible Ttoken)和非同质化代币(Non-Fungible Token,NFT),后者是不能被复制、替换或分割的加密资产,每个NFT代表一种独特的资产。它既可以代表真实世界资产,如古董、名画等,也可以代表数字世界的资产,如电子画作、游戏卡牌等。如果说,在数字资产中区分加密资产和央行数字货币是依据发行人特征,那么以数字资产是否具有货币属性为视角,又可以切分出数字货币(DigitalCurrency)这一类别,它是能够充当交易媒介和支付手段的数字资产,包括央行数字货币和私人部门发行的稳定币、代币化存款等。 提出上述定义与分类,是深入研究和深思熟虑后的结果,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考量: 第一,充分借鉴全球主要经济体和国际组织的定义。对于加密资产,欧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国际清算银行(BIS)等的观点基本一致,均采用技术和发行人两方面特征对其加以定义,即技术上使用密码学和分布式账本技术或类似技术,发行人则必须属于私人部门,本报告沿用了这一国际通行定义。但对于加密资产的上位概念“数字资产”,各方定义不尽相同。例如,2022年9月,IMF在其《金融与发展》杂志(Finance & Development Magazine)中将数字资产定义为“使用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发行或承载的数字工具”,且明确它不包括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即央行数字货币)。类似地,2023年7月,BIS在提交给G20财长和央行行长的报告《加密生态系统:关键要素和风险》中,也将数字资 产定义为“通过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发行或代表的数字工具”,且亦“不包括法定货币的数字表示”。然而,2023年9月,IMF和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在联合报告《加密资产政策》(Policies for Crypto-Assets)中,将数字资产的定义修改为“一种可用于支付或投资的价值或合同权利的数字表示”,并不再提及排除央行数字货币的内容。我们认为,新的定义过于笼统,前数字经济时代的预充值电子代币(如QQ币)也符合“可用于支付或投资的价值的数字表示”这一定义,甚至数字时代的数据资产也被这一概念囊括其中,在此定义下的“数字资产”研究范畴不够聚焦。而较早的定义又不够包容,排除了央行数字货币这一重要赛道。因此本报告取二者之长,既将研究视角对准使用区块链等分布式账本技术的数字化价值表达,又同时兼顾央行数字货币和加密资产两个重点领域。在加密资产的分类方面,根据价值支撑物进行分类是各国构建监管框架时采取的常见方法,我们借鉴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加密资产风险敞口的审慎对待》(PrudentialTreatment of Cryptoasset Exposures)、欧盟《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案》(以下简称MiCA法案)以及BIS和IMF的相关文献,形成了目前的分类体系。需要注意的是,近期美国加密资产新政频出,其法案草案和行政命令中往往直接提及“digitalasset”而非“crypto-asset”,例如,2024年5月在众议院通过的《21世纪金融创新与技术法案》(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for the 21st Century Act,以下简称FIT21法案),将“digital asset”定义为“被记录在一个通过密码学保护的公共分布式账本上的、能够被个人独占并转移的、无需依赖中介的、可互换的数字价值表示”。考虑到在特朗普执政时期,美国央行数字货币发展受到抑制,因此,现阶段美国政策语境下“digital asset”的内涵可基本等同于本报告所称加密资产。 第二,仔细推敲中文词汇内涵,避免名不副实和望文生义。由于比特币是加密资产之滥觞,而比特币在发行之初的愿景是作为一种新型货币取代现有货币体系,因此比特币自称“coin”,后续诞生的许多加密资产也以“coin”或“currency”等词汇命名,就连加密资产这一类别也常被称为“加密货币”或者“虚拟货币”。然而事实证明,除了稳定币以外,包括比特币在内的加密资产都没能成为一般意义上的货币,不具备货币的职能,反而价格波动剧烈,呈现出典型的风险资产特征。因此,除了确实具有一定货币属性的稳定币以外,我们不赞成再以“货币” 称呼加密资产。具体而言,一方面,可将比特币、以太币等无抵押加密资产统称为“虚拟资产”,“虚拟”二字在中文语境中既有“不以传统物质形态而存在”的意思,又有“凭空出现”的内涵,与无抵押加密资产缺乏价值支撑物的特征十分契合。以“虚拟”二字为无抵押加密资产命名,至允至当。另一方面,我们缩窄了稳定币的内涵。加密资产市场往往将“对某项资产或某个资产池保持价值稳定的加密资产”都称为稳定币,这在概念上既包含对法定货币保持稳定的稳定币,也包含对其他资产保持稳定的真实世界资产。但在实际金融活动中,这二者发挥的功能截然不同的:法币稳定币主要充当加密资产市场的货币锚,提供计价和交易媒介功能;而真实世界资产的主要功能是资产证券化和代币化,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和交易的透明度。因此,我们将真实世界资产与稳定币的概念彻底分离,即将稳定币的概念缩窄到全额抵押、挂钩法币、完成货币交易和支付功能的加密资产,而那些挂钩风险资产、不具备货币属性的代币化资产,则不再冠以“币”之名,称他们为“真实世界资产”。 第三,采用多维度视角,构建立体分类框架。目前,学界对数字资产的分类主要使用层层递进的单一维度方法,例如将数字资产首先按是否有具有链外资产支持区分为两类,然后再按是否具有货币属性、是否同质化、发行人属性等特征进一步细分。但我们发现,事实上数字资产的特征是多维度的,各个维度之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很难使用层层递进的单维度方法分类清晰。比如在上例中,有链外资产支持的数字资产可以是同质化的(比如代币化证券),也可以是非同质化的(比如古董NFT);无链外支撑的数字资产同样可以是同质化的(比如比特币),也可以是非同质化的(比如链上画作NFT)。显然,是否有链外资产支持和是否同质化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维度。因此,我们提出的定义和分类标准包含了多个分类维度:如图1所示,一是按发行人维度,可将数字资产区分出央行数字货币与加密资产;二是根据底层资产的不同,可进一步将加密资产区分出稳定币、真实世界资产和虚拟资产;三是根据是否同质化,又可将加密资产区分为同质化代币和非同质化代币;四是根据是否具有货币属性,可将数字资产中具有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