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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11月使用4.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中信信托进行委托理财,最终投资于阳光保险发行的H股股票,获配阳光保险发行的H股股票7872.20万股,获配价格为每股H股5.83港元,总额为4.59亿港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30日及2022年12月10日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7)、《方大特钢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00)。 2025年第一季度,阳光保险H股股票价格上涨,收盘价从2024年12月31日的2.73港币/股上涨到2025年3月31日的3.39港币/股。作为本信托最主要的底层资产,阳光保险H股股票价格波动引致了本信托产品的净值变动,根据受托人提供的估值表,本信托资产净值由2024年12月31日的203,402,387.29元人民币增加到2025年3月31日的249,375,261.52元人民币,净值变动金额为45,972,874.23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上述净值波动计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委托理财产品2025年第一季度公允价值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 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方大钢铁计划自2025年2月26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且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截至2025年4月23日,方大钢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290,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增持金额为88,331,909.3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前,方大钢铁持有公司股份为726,853,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2%;本次增持后,方大钢铁持有公司股份为748,143,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4%。 3、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5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66)。 截至2025年1月1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5,708,40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1%,购买的最高价格为4.46元/股、最低价格为4.03元/股,均价约为4.2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9,967,797.1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2024年第二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