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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5财报-
方大特钢: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1 / 18 公司代码:600507 公司简称:方大特钢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 / 18 目录 一、重要提示 ...................................................................... 3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重要事项 ...................................................................... 6 四、附录 8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3 / 18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钟崇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兆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简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9,111,141,914.49 9,287,453,287.63 -1.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49,575,368.26 2,982,391,771.79 2.25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46,015.25 -673,808,696.37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036,012,460.63 2,822,749,843.53 -27.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557,304.12 160,512,942.72 -57.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7,656,526.19 103,616,688.53 -34.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4 6.02 减少3.7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1 0.121 -57.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1 0.116 -56.0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4 / 18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9,600.3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98,2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599,900.0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55,00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463,002.37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5 / 18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37,372.39 所得税影响额 -151,747.67 合计 -99,222.07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63,567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股 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605,433,571 45.66 0 质押 525,433,571 境内非国有法人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226,215,836 17.06 0 质押 118,0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方威 10,615,703 0.80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535,902 0.79 0 未知 其他 王德平 4,159,388 0.31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许艾晶 3,406,127 0.26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688,600 0.20 0 未知 其他 潘少奇 2,129,816 0.16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王书钦 1,864,400 0.14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张凤国 1,861,445 0.14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605,433,571 人民币普通股 605,433,571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226,215,836 人民币普通股 226,215,836 方威 10,615,703 人民币普通股 10,615,703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6 / 1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535,902 人民币普通股 10,535,902 王德平 4,159,388 人民币普通股 4,159,388 许艾晶 3,406,127 人民币普通股 3,406,12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688,600 人民币普通股 2,688,600 潘少奇 2,129,816 人民币普通股 2,129,816 王书钦 1,864,400 人民币普通股 1,864,400 张凤国 1,861,445 人民币普通股 1,861,44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方威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控股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100%股权。前十名股东中其他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未知。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会计科目 本期金额 (2015年1-3月) 上期金额 (2014年1-3月) 增减比例%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557,304.12 160,512,942.72 -57.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46,015.25 -673,808,696.37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14,624.25 -60,187,515.33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894,686.46 662,415,886.99 -90.81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主要原因系受国内铁矿石价格持续低迷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业绩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净利润由盈转亏。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原因系本年一季度采购价格下降,现款支付减少所致。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年一季度购建资产减少所致。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年一季度借款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7 / 18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要约收购报告书有关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2010年2月2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间接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均作出承诺: (1)承诺人及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2)如上市公司认定承诺人或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承诺人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尽快将上述业务和资产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转让与上市公司。如尚不具备条件的,根据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战略需求,由上市公司选择是否购买。 (3)保证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止披露日,方威先生、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仍在履行承诺。 2、资产注入的有关承诺 (1)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2014年6月27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履行涉及沈阳瑞鑫源建筑材料设备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间接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全部退出沈阳瑞鑫源建筑材料设备有限公司、沈阳瑞长鸿建筑材料经营有限公司、沈阳瑞德鸿建筑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和沈阳钧富合经贸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各26%股权,并将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股权交割手续。方大集团终止实施将该四家公司股权等四家公司股权注入公司的承诺。 截止披露日,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正在履行承诺。 (2)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2014年6月27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履行涉及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豁免履行涉及萍乡市润鑫矿业有限公司等二家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方大集团持有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子山铁矿”)32%股权,参股天子山铁矿,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方大集团退出萍乡市博凯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凯矿业”)55%股权和萍乡市润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鑫矿业”)55%股权,并将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股权交割手续。方大集团终止实施将天子山铁矿股权注入公司的承诺事项,终止将博凯矿业和润鑫矿业股权注入公司的承诺。 截止披露日,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正在履行承诺。 (3)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2014年6月27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履行涉及新余市新澳矿业有限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方大集团将新余市新澳矿业有限公司52%股权注入公司的承诺变更为2017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毕新余市新澳矿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