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股东王凤年通过普通账户持有0股,通过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81,8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681,800股。 公司股东刘新华通过普通账户持有0股,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26,7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26,700股。 公司股东林先玮通过普通账户持有0股,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18,088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18,088股。 公司股东李华通过普通账户持有0股,通过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56,5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52.5万股新股的登记手续,新增股份于2025年3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从109,875,000股增加至110,400,000股。 2、202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13.3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10.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其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880.39万元与待确认用途的4,500万元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累计现金管理收益2,6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22,980.39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