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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玉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永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单位:股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2025年2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内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芯智感科技有限公司向武汉神动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陶瓷电容压力芯体,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为14,000,000元,截止报告期末,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为2,418,344.80元。 2、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报告期内,承诺人均正常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已披露的承诺事项详见本公司《公开发行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中“第九部分重要承诺”。 3、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公告编号:2024-041):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夏银行申请开具保函》的议案,因 业务需要,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伍佰万元的保函授信额度用于开具保函,授信期限为一年(以最终开立的保函期限为准)。由公司根据每次实际申请金额以公司自有资金100%作为保证金进行担保。截止报告期末,保函保证金账面价值为1,159,000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艾斯泰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ETC通行费的保证金金额为2,400元。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