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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22 【2025-4-21】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毅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胜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浩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对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5,403,2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四节公司治理........................................................................-36-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4-第六节重要事项........................................................................-57-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9-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7-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8-第十节财务报告........................................................................-9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医药流通行业转入新阶段,数字化转型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医药流通行业从早期并购扩张阶段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整体并购节奏显著放缓。头部企业集聚优质行业资源,通过“批零协同”、“工商协同”、“药械协同”等多措并举延伸供应链布局,医药新零售、互联网医院、DTP(直达患者药房)等行业新模式兴起,为药品流通行业带来更多市场需求。 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明确目标,到2025年,培育形成1-3家超五千亿元、5-10家超千亿元的大型数字化、综合性药品流通企业,5-10家超五百亿元的专业化、多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00家左右智能化、特色化、平台化的药品供应链服务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8%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70%。 全国积极推广“一物一码”药品追溯体系,2024年4月份开始,国家医保局多次在工作部署和调研中提及药品追溯码试点及应用推广情况。10月29日,国家医保局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举办全国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与应用情况的发布活动。11月13日,国家医保局又组织开展了加强药品追溯码医保监管应用恳谈活动,介绍药品追溯码的采集、应用及监管情况,并与国家药监局、行业内协会代表、医药企业代表和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代表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药品追溯体系的建设等相关问题。种种举措将推动全产业链(生产、流通、终端)数据互通,消除信息孤岛,提升药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完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2、创新成为医药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自政府工作报告首提“创新药”之后,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6月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也多次提及“创新药”。2024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同月,国家药监局印发《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工作方案》,针对创新药的审批时限也由此缩短至30个工作日。国家医保局在医保目录调整中多次明确导向,新增的91种药品中有90个为5年内新上市品种,38个是“全球新”的创新药,无论是比例还是绝对数量都创历年新高。利好政策不断,创新药将快速发展。 3、药品零售集中度持续上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全面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强化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监管,要求建立健全药品追溯制度,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对药品经营和使用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提出新理念、新要求。同时,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药品经营许可准入管理进一步优化调整。《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则细化了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责任划分,构建了更严格的监管框架,规范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准入条件,监管标准的提升资质门槛,加速了中小型药店结构性调整,而具备规模优势和数字化运营能力的大型连锁企业聚焦专业化药房服务及创新业务模式升级的同时加快并购整合,促使药品零售集中度持续上升。 4、药品流通持续优化供应网络,信息化及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下,发展的规范与创新特征不断凸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整顿药品流通秩序,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另一方面,随着医改政策深入推出、“两票制”的推行及带量采购等一系列政策出台,市场竞争压力增强,对流通企业的运输配送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2024年,药品批发企业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药品供应与配送网络,加快“渠道下沉、城乡联动”一体化发展,提升药品供应“最后一公里”服务能力;同时,企业也在积极探索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手段,以进一步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促进医药流通行业的健康发展。 5、专业药房正升级为综合服务体,进一步推动药品零售业变革 随着药品零售行业规模不断发展,特别是不断扩大的专业化市场需求,未来专业药房向多元化服务转型将成为重要方向,这也是药品零售业发展的机遇和突破口。随着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的出台,专业药房作为承接处方外流的关键平台,发展专业药房已成为业内重点的方向,专业药房从传统药品销售转向“医疗支付协同者”角色,不仅能够承担传统药房功能,还积极融入数字化、智能化,开展慢病管理、健康监测、康复训练等特色服务,具备“用药指导+定期随访+医保直付”一体化服务,将发挥重要的初级诊疗作用。2024年“双通道”药房数量持续上涨,不断为药品零售业赋能。 6、带量采购政策促进行业变革 2024年,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集采全流程管理,促进医疗机构、医药企业遵循并支持集中带量采购机制,履行“带量”的核心要求,促进“采、供、用、报”有序衔接。通过规则精细化、品类多元化、奖惩制度化实现带量采购常态化运行,核心矛盾从“降价”转向“保质、稳供、促创新”。随着带量采购政策的持续深化与推进,医药行业正经历着显著变革。未来,这一政策的应用范围将会持续拓展,其相关规则亦将趋于完善,同时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升也将为行业带来更高的透明度和效率,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达嘉维康是一家集医药分销、零售连锁药房、医药工业、生殖与遗传专科技术服务于一体、全业态融合发展的现代医药企业。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分销及零售业务。公司以分销为基础业务,通过批零一体化渠道优势大力发展专业药房“新零售”模式,融合线上线下业务,逐步实现传统的药品流通服务向提供大病、慢病管理和临床服务解决方案等多元化药学服务转型,构筑起以数据为核心,开放共享的大健康生态体系。公司积极向医药产业上游拓展,深入医药工业领域,拓宽业务范围;向下整合连锁药房资源,不断推进专业药房的开发与升级。同时,在生殖医院业务领域,积极引进国际化的医疗技术、治疗模式和服务理念,拓展医疗服务能力,逐步形成了“全链布局医药研制、高效能医药流通渠道、创新发展专业药房、特色拓展医疗服务”综合性医药大健康产业业务体系。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3,342.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07%;实现净利润5,133.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57.4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5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17,819.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75,678.21万元。 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分销业务板块 公司的分销业务由子公司达嘉医药开展。达嘉医药是国家4A级医药物流企业、湖南省医药储备企业及湖南省常态短缺药品承储企业。达嘉医药的医药分销以纯销模式为主,辅以调拨模式,建立了辐射湖南全省的分销网络,其销售客户为公立、基层、民营医疗机构以及零售连锁和单体药房。 达嘉医药经营的药品品规有一万余种,在抗肿瘤药、免疫调节用药、心脑血管用药、呼吸系统用药、抗病毒用药等新特药的经营方面独具特色。达嘉医药目前已与江苏恒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