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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嘉维康: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23 财报 -
报告封面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8 【2024-4-23】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毅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胜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浩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对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6,505,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34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1第六节重要事项..............................................................54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1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8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9第十节财务报告..............................................................9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医药流通整体效能不断提升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随着行业整合和转型的加速,药品流通市场的销售规模和行业集中度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同时,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创新模式和技术升级不断深入,药品流通行业进入变革的关键转折期,药品流通体系整体效能不断提升。统计显示,2022年,全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中有升,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27,516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6.0%。未来,人口老龄化和医疗消费升级将推动医疗消费需求持续增长,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医药电商、带量采购扩容、医保支付基金、新药评审加速等政策落地的叠加和联动效应推进下,医药流通行业仍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2、药品流通行业进行结构优化调整 随着国家各项医改政策的相继发布实施,药品流通行业将进入结构调整期。“医药分离”是长期发展趋势。《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鼓励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优化网点布局,实现网点布局与区域发展相适应、药品供应能力与药品需求相匹配的均衡有序发展格局。加快建立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医药物流服务体系,提升由区域物流中心、省级物流中心和地级市、县配送中心构成的全国医药物流网络的服务功能,发展多层次的药品供应链物流网络。全国性药品流通企业跨区域并购将进一步加快,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也将加速自身发展。规模小、渠道单一的药品流通企业面临行业内的并购重组,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3、“互联网+药品流通”或重塑药品流通行业的生态格局 2017年国务院取消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审批,医药电商行业逐步进入转型升级的创新发展阶段,促进了药品批发企业、医药零售企业加入到药品电商领域,加快药品市场的运行效率,出现O2O模式、B2B模式、B2C模式、直接面向病人(Direct to Patient,DTP)等多种模式共存的经营格局。医药零售企业通过多种模式经营提供更加专业与多元的服务,满足消费者更深层次的需求,零售药房在满足消费者健康咨询、互联网问诊、慢病管理、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等需求的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保健品等多种商品品类,以扩大消费者的选择空间并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医药零售企业通过“互联网+药品流通”多种经营模式共存,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的服务,为构建药品流通行业的良好的生态格局做准备。 4、“双通道”“门诊统筹”等政策落地,加速“处方外流”,利好院外市场 近年来,随着国家医药改革持续深入,带量采购、双通道、医保账户及结算政策等医药体制改革政策的逐步完善与落地,处方外流逐渐成为趋势,推动了医药零售行业进一步有序健康发展。2021年5月,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健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医保基金的监管上,要以处方流转为核心,实现患者用药行为全过程监管。处方外流趋势明显,且有加速的倾向,为线下药房带来可观增量。此外,通过“双通道”药店能更好的承接国谈药品,进一步推动处方外流。 2023年2月1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积极支持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完善定点药店门诊统筹支付政策、明确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的配套政策(包括加强药品价格协同、加强处方流转管理等)。对于零售药店而言,获得统筹定点药房的资格,能因医院处方外流获取大量客流。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长期利好零售药店,将会促进处方外流,利好院外市场。专业化服务能力是零售药房把握处方外流机会的关键,零售药房需要通过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加速承接处方外流。 5、药品零售门店数量和连锁率逐步提高,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 由于药品零售市场规模的扩大,我国零售药店总数也保持持续增长,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显示,全国药店总数已从2017年45.40万家增长到2022年的62.33万家。药店连锁化率从2017年的50.44%增加到2022年的57.76%,连锁率逐步提高。 在产业政策驱动、资本介入、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下,药品零售业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全国性和区域龙头企业借助资本力呈加速整合,连锁药店成为发展的主流。根据米内网调研数据显示,2022年,百强连锁门店数及营收继续呈现“单店向连锁集中,连锁向百强集中,百强向头部集中”的趋势,百强连锁2022年营收占比49%,较2021年提升3个百分点,但离商务部规划的2025年达到65%以上还有一定差距,市场集中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达嘉维康是一家集医药分销、零售连锁药房、医药工业、生殖与遗传专科技术服务于一体、全业态融合发展的现代医药企业。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分销及零售业务。公司以分销为基础业务,通过批零一体化渠道优势大力发展专业药房“新零售”模式,开展线上线下相融合,逐步从传统的药品流通服务向提供大病、慢病管理和临床服务解决方案等药学服务等综合服务的智慧医药服务商转型,建立了以数据为纽带的开放共享的大健康生态圈。公司向上布局医药工业领域,积极拓展产业链上游业务。同时,在生殖医院业务领域,引进专业人才,积极拓展医疗服务能力,逐步形成了“全链布局医药研制、着力完善医药流通、创新发展专业药房、特色拓展医疗服务”综合性医药大健康产业业务体系。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0,350.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56%;实现净利润3,800.8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30%。 主要原因系支付并购企业股权转让款增加了资金成本,且并购企业尚处于交割过渡期,报告期内未完成全面交割及合并财务报表,导致相关成本费用增加;其二是公司工业板块,2023年整合全国销售渠道,扩建销售队伍,导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增加未实现盈利所致。 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分销业务板块 公司的分销业务由子公司达嘉医药开展。达嘉医药是国家4A级医药物流企业、湖南省医药储备企业及湖南省常态短缺药品承储企业。达嘉医药的医药分销以纯销模式为主,辅以调拨模式,建立了辐射湖南全省的分销网络,其主要销售客户为医疗机构,基本覆盖省内三级以上规模医院。 达嘉医药经营的药品品规有一万余种,在抗肿瘤药、免疫调节用药、心脑血管用药、呼吸系统用药、抗病毒用药等新特药的经营方面独具特色。达嘉医药目前已与江苏恒瑞、正大天晴、信立泰、江苏豪森、石药集团、齐鲁制药、拜耳、勃林格殷格翰、辉瑞、安斯泰来、礼来、住友制药等众多国内外知名药企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