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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龙: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4-21 财报 -
报告封面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24 2025年4月21日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泰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湃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为-29,550,742.0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6.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303,694.8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8.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7,073,025.26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0.32%;净资产为-2,956,210.4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交所将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23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9第六节重要事项........................................................................40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9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5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6第十节财务报告........................................................................5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告。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4年,太阳能和风能继续引领清洁能源市场,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截至2024年底,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在内的中国新能源发电装机达14.5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4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8.9亿千瓦,同比增长45.2%;风电装机容量约5.2亿千瓦,同比增长18.0%。光伏和风电行业通过技术降本、场景创新与生态融合,从单一发电角色转向综合能源系统核心。尽管面临供应链波动与地缘挑战,但长期来看,二者仍是全球碳中和目标下最具确定性的增长赛道,未来将向更高效率、更低生态足迹、更强系统协同方向持续进化。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资源实际情况与新能源行业发展大势,决定继续从事新能源电站的投资、新能源EPC工程、设备销售及电站运维等业务。具体如下:本年度公司新能源工程履约项目新增签约3个;运维项目续约7个。报告期内,公司金昌、淄博、昔阳项目的履约处于积极、正常履约状态。公司运维续约项目中,府谷、徐州及山西保德等项目与业主方此前聘请的国内头部电站运维企业相比较而言,均实现了电量超发目标,为项目业主方和公司均带来了超额收益。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经过近年专注于新能源电站的开发、新能源EPC工程、设备销售及电站运维业务,公司在已经实现了业务转型,当前公司将进一步加快潜在业务开发的进度,集中精力发展盈利性好的优质项目,同时加快履约进度,以此实现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彻底的提升和好转。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公司注重于已经签订业务合同的履约考核,提升团队经营管理能力,以此优化业务团队和内部管理流程,降低管理成本。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1,127,858.56元,营业成本137,954,272.77元,,净利润-27,457,983.38元。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说明 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 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根据2024年10月签订的公司设立合作协议书,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宇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辽宁国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国盛”),协议中约定本公司出资比例5.5556%,持股比例5.5556%,辽宁国盛不设董事会,设董事会一名且由天龙光电 选任,董事会的所有决议均需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表决方能通过,天龙光电董事会表决比例超过半数,实质上对辽宁国盛形成控制,故持有半数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6.5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961.34万元,主要为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无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公司将加快已经签约项目的履约工作,确保相关履约项目如期完成,以推动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的彻底好转。同时,公司将做好与行业内新能源国央企的合作,以此持续提升公司发展预期和发展质量。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是☑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是☑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一)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聘请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均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未利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担保和其他方式侵占公司资金、资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控股股东买卖公司股份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牟取利益,未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严格按照《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