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33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744,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元(含税),本次派发红利总额为137,22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649,303,146.97元结转下一年度。加上2024年12月已实施的中期分红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全年每10股共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依靠国家系列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协同发力,我国经济呈现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发展态势,为高速公路行业稳中有进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支撑。高速公路作为我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骨干力量,对于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升物流运输效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据国家统计局公开数据,2024年我国货物运输总量达到了578亿吨,较去年同期增长3.8%;旅客运输总量则达到了171亿人次,同比增长8.5%。其中,公路运输承担了418.8亿吨的货物运输任务,占比超过70%,同时输送旅客117.8亿人次,占比近70%。高速公路行业在稳投资、促消费、防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 2024年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第五年,随着《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等一系列文件相继出台,有力推动了交通运输综合实力跨越式发展。报告期内,高速公路行业立足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延伸产业链条,集中优势资源,激活发展动能,与多元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拥抱新技术、新模式,行业智慧化、绿色化特点日益增强。 公司始终坚持“主业提升、投资驱动”的总体发展战略,一方面聚焦高速公路主业,发挥自身优势,推动福建省内高速公路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积极探寻优质投资标的,持续提升公司价值。 在主业方面,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收费和运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模式是通过投资建设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方式获得经营收益。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司向车辆征收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主营业务收入为高速公路通行费分配收入,其它业务收入包括高速公路广告收入、ETC闽通卡收入、清障业务收入、经营开发收入等,公司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运营管理的路段为泉厦高速公路(收费里程82公里)、福泉高速公路(收费里程167公里)和罗宁高速公路(收费里程33公里),合计运营里程为282公里,公司参股浦南高速公路(收费里程245公里)。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福泉高速公路、泉厦高速公路已实施“双向四车道拓宽为双向八车道”的扩建工程,其它路段均为双向4车道。 在投资方面,公司积极探索,科学决策,审慎投资,通过发挥高速公路行业的现金流优势,弥补高速公路行业投资回收期过长的不足。公司先后投资了厦门国际银行、海峡财险和兴业银行,总体上给公司带来了良好的投资收益,积极助力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26亿元,同比下降0.78%;营业总成本14.63亿元,同比下降3.03%;净利润10.22亿元,同比下降10.8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81亿元,同比下降13.46%,每股收益0.284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87%,同比减少1.31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