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美国的商品如何收税?是以售价作为税基吗?——不是。美国海关一般以FOB价值作为计税基础。更准确的说,根据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美国关税的计税基础是交易价值。交易价值口径主要包括货款加附加费,比如打包费、交易佣金、服务费、特权使用费等。交易价值不包含“因国际运输从出口国到进口地发生的运输、保险及相关服务费用”,因此与FOB口径高度类似。对于目前跨境贸易中最主流的FOB交付模式,美国关税的计税的基础就是FOB价值。 FOB价值到终端售价之间的渠道加价,会稀释加关税的影响。FOB价值会比在美国的零售价要低上许多。通常而言,零售价格可以是FOB价格的3-4倍,部分产品甚至可达10倍,具体视不同品类、不同渠道而定。渠道的加价会稀释美国加关税的影响。加价倍率越高的产品稀释效应越明显。例如,在渠道流通加价额不变的情况下,加价倍率为5倍的产品仅需要涨价29%就可以抵消145%关税的影响。 不同出海方式梳理:受关税影响会有不同吗? 消费品出口的几种主要出口模式包括:①一般贸易模式(0110),②跨境电商模式(跨境B2B模式9710、跨境海外仓模式9810),③跨境小包模式(9610),④市场采购模式(1039),⑤保税电商出口(1210)等。 哪些报关模式受关税影响比较小?取决于两点:①流通环节加价率高的模式受影响较小。②集货拼箱较多、集装箱里产品比较杂乱的方式受影响较小,因为美国海关也难以核查准确的计税价格,实操中常让货主自证保管价格的合理性。 对于不同的贸易产品类型,对于关税的响应是不同的。①对于原材料产品,主要通过一般贸易出口,货值也较容易判断,关税加征比较容易落地。②半成品如电池等,有的能够品牌化,有的是非品牌化的,所以货值判断要看具体领域,关税加征情况需要分类讨论。③终端消费品(品牌):一般贸易形式货值更好确定,落地可能较大;直邮小包入境的产品还不明朗。④终端消费品(非品牌):货值不好判断,关税加征落地可能性较低。 投资建议:加关税背景下关注错杀&有长期价值的出口链资产。 推荐小商品城:义乌非美出口占比86%,义乌市场主要采用的1039出口模式和出要出口的日用品产品受关税影响较小,公司涨租、新市场投放、新业务催化不断释放。 推荐名创优品:目前海外业务主要在拉美和东南亚;公司具备转移供应链的能力;公司在美国的产品加价率较高,对加关税也有一定的抵御能力。 风险提示:美国消费需求衰退,特朗普进一步对华加征关税,其他地缘风险等。 1.出口美国的商品如何收税?是以售价作为税基吗? 一句话总结:美国海关一般以FOB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这个价格比产品在美售价低很多,所以理论上只需要上调较小幅度的售价,就可抵消多交的关税。 美国关税的计税基础一般是FOB价值。更准确的说,根据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美国关税的计税基础是交易价值。交易价值口径主要包括货款加附加费,比如打包费、交易佣金、服务费、特权使用费等。交易价值不包含“因国际运输从出口国到进口地发生的运输、保险及相关服务费用”,因此与FOB口径高度类似。 图1:美国关税的计价基础是交易价值,口径与FOB价值类似。 图2:美国海关对交易价值的定义 事实上,对于目前跨境贸易中最主流的FOB交付模式,美国关税的计税的基础就是FOB价值。这在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出版的《Customs Valuation under the Trade Agreements Act of 1979》之中有直接的说明。而对于EXW(工厂提货)、CIF(卖家负责成本运费和保险)模式,则需要按照上述规则计算交易价值。 图3:FOB贸易模式中,FOB价值就是美国关税的计税基础 我们知道FOB价值显然比在美国的零售价要低上许多。通常而言,零售价格可以是FOB价格的3-4倍,部分产品甚至可达10倍,具体视不同品类、不同渠道而定。这些加价包括:①国际运输的运输、保险等费用,②到岸后的装卸、运输等,③美国本土批发商/品牌商加价,④美国本土零售商加价。 图4:FOB价值比美国零售价低很多,加价倍率通常达3-4倍。 跨境电商头部企业的存货(产品)成本率均在45%以内,行业加价率较高。通过计算主流跨境电商公司不含运费的存货成本率,可见头部企业的成本率均在45%及以内水平。在这些数字的基础上,综合考虑B2B渠道后端还会有零售商加价,加价率普遍低于B2C渠道,以及这些存货成本内已经包含了关税,我们可以认为这些企业从FOB到零售价之间的定价倍率均在2.5倍或以上;赛维时代、华凯易佰所处的高加价率产品的赛道,定价倍率可高达3-5倍。 表1:2023年跨境电商头部企业的存货成本率对比:定价倍率或都在2.5X以上 渠道的加价会稀释美国加关税的影响。假设一个原本计税价值为10元、终端售价50元的商品,被施加145%关税后,仅需要加价29%,就可以抵消关税对利润率的影响。 可见,加价倍率越高的产品,越能够稀释关税所带来的影响。 表2:渠道加价会稀释关税影响,加价率越高关税影响越低 综上,美国关税的计税基础是交易价值(通常为FOB价值),而非售价。因此加关税145%并不意味着售价也要提升145%才能抵消此影响。而跨境电商行业销售的消费品普遍加价率较高,能部分摊销关税影响。例如,定价倍率为5倍的产品,在销量不变的情况下,理论上只需要涨价29%就能抵消145%关税的影响。当然,在实际情况中,涨价后销售量会下滑,而且通胀率上升后渠道所需要的加价金额也会跟着提升。 2.消费出口链不同出海方式梳理:受关税影响会有不同吗? 一句话总结:采用集货拼箱出口、加价率较高的1039模式,受关税影响程度相对较轻。 消费品出口的几种主要出口模式包括:①一般贸易模式(0110),②跨境电商模式(跨境B2B模式9710、跨境海外仓模式9810),③跨境小包模式(9610),④市场采购模式(1039),⑤保税电商出口(1210)等。 一般贸易模式:最主流的出口模式,2024年占我国总出口金额的65%。比如代工模式、传统渠道模式,通常都是通过一般贸易出口。一般贸易主要用FOB模式进行出口,在关税层面,通常是以FOB价值作为计税基础。本轮将会被加征145%关税。 跨境电商模式:跨境电商B2B模式(9710)是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9810)指的货物批量出口至海外仓,再通过电商平台零售。跨境电商出口模式中,集货拼箱的比例较高,货物拼满整个柜子之后发出。本轮将会被加征145%关税。 跨境小包直邮模式(9610):近年来随着temu、shein平台崛起发展较快的模式,但美国取消T86免税政策后或受影响。根据总统令,2025/05/02起将收取从90%价税率或者具体税费,05/31前具体税费为75美元,06/01起增至150美元,承运商可以选择适用从价税率(90%)或具体税费(150元),但必须对所有发货使用同一方法,承运商可每月更改一次选择方法。 市场采购模式:适用于在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多品类、小批量商品出口(如义乌小商品),单票报关货值上限为15万美元,因此这个模式会大量采用集货拼箱的形式出口,且1039货柜里的产品分散程度通常会比其他模式更高(因为单笔不得超过15万美元)。 图5:消费品出海主要贸易模式解析&受关税影响程度对比 哪些报关模式受关税影响比较小?从两个纬度分析:①流通环节加价率高的模式受影响较小,详见上文分析。②集货拼箱较多、集装箱里产品比较杂乱的方式受影响较小,因为美国海关也难以核查准确的计税价格,实操中常让货主自证保管价格的合理性。 原材料:典型的如稀土矿,原木等,一般通过一般贸易的形式,以集装箱等方式大宗出口贸易,由于原材料大多有大宗交易市场,定价也比较全球化,透明化,故货值判断相对容易,关税加征比较可落地。 半成品:典型的如机器手、电池等,这不是最终产品,最终可能还是会转口到美国或其他国家进行下一步的组装和生产。一般这种半成品,有的品牌化,有的非品牌化,货值判断要看具体领域,关税加征情况需要分类讨论。 终端消费品(品牌):典型的如耐克牌衬衫、苹果牌手机,或亚马逊产品,SHEIN产品,一般来自于“给美国品牌代工的供应链”或“跨境电商卖家”,耐克牌衬衫作为品牌产品,代工商一般是用一般贸易运往美国,跨境电商卖家一般是通过一般贸易或者跨境小包(800美元以下)的形式运往美国,这两种形式,一般贸易的货值更好确定,关税加征落地可能较大,800美元以下小包,目前还不明朗,需要观察。 终端消费品(非品牌):典型的如没有品牌的衬衫、没有品牌的电动工具,没有品牌的玩具,中国有大量这样的供应链,一般会通过市场采购(1039)的模式,运往各个国家,这种模式下,一个集装箱里面可能会有多种商品,加上本身无品牌产品,货值不好判断,关税加征落地可能性较低。 图6:不同的贸易产品类型,对于关税的响应是不同的 图7:对于不知道交易价值的产品,美国海关依次采用相同/相似产品价值、推导价值、计算价值来估价 3.投资建议:关税冲击下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出口链资产? 推荐小商品城:义乌非美出口占比86%,义乌市场主要采用的1039出口模式和出要出口的日用品产品受关税影响较小,公司涨租、新市场投放、新业务催化不断释放。 推荐名创优品:目前海外业务主要在拉美和东南亚;公司具备转移供应链的能力; 公司在美国的产品加价率较高,对加关税也有一定的抵御能力。 4.风险提示 美国消费需求衰退,特朗普进一步对华加征关税,其他地缘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