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优化保险资金比例监管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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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权益资产配置比例上限:将部分偿付能力充足率档位的权益类资产比例上限上调5%。具体为:
-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350%的,权益类资产账面余额不得高于上季末总资产的40%;
-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350%的,权益类资产账面余额不得高于上季末总资产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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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集中度比例:新标准下,保险公司投资单一创业投资基金的账面余额占该基金实缴规模的比例不得高于30%,以加大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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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税延养老比例监管要求:明确税延养老保险普通账户不再单独计算投资比例,助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
核心观点:
- 《通知》是优化保险资金资产配置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发挥长期资金和“耐心资本”优势。
- 监管层积极为保险资金投资资本市场提供便利,有助于保险资金发挥“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提振投资者信心。
- 若保险资金在监管政策放宽后快速进场参与权益市场投资,有望显著改善市场流动性。
- 提高创业投资基金的集中度比例将为优质创新创业企业提供更大力度的资金支持,并提升险企投资收益率水平。
研究结论:
- 近年来,监管层通过政策举措推动保险资金等长期价值投资资金投资国内资本市场,优化市场环境和投资者结构,同时潜在投资收益水平也呈现波动上升态势。
- 发挥资本市场资金融通功能需要保险行业的全方位参与,助力科技企业做大做强有望显著改善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
- 多年低利率环境令险企投资端“资产荒”问题持续加剧,通过长线资金形式参与科技企业投资,有望实现科技企业经营资质改善,进而提高潜在投资回报。
- 当前保险行业马太效应不断增强,行业头部机构更有机会参与政策创新,未来估值上升空间更大,建议持续重点关注。
- 在ETF蓬勃发展的大环境下,保险ETF的投资价值也应继续重点关注。
风险提示:
- 宏观经济下行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