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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同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3-31财报-
惠同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Hunan Huitong Advanced Materials Co.,Ltd. 年度报告 2024 公司年度大事记 1.2024年11月4日,我司通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审。 2.2024年9月26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我司为“湖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3.2024年10月12日,公司获得“2024年湖南省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十强”第一名,公司参赛项目为“高效超细多孔PEM制氢阳极扩散材料”。4.2024年10月,益阳市科学技术局授予公司“益阳市科技示范企业”称号。5.2024年8月,公司通过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的ISO9001、ISO14001、ISO45001三体系年度监督审核。6.2024年8月,公司通过了NQA恩可埃认证机构的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初次认证审核,并于2024年10月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第二节公司概况...........................................................6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五节重大事件..........................................................25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8第七节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30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34第九节行业信息..........................................................40第十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44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52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121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晓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聪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尹聪莉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1、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在2024年年报中,对涉及前五大销售客户及前五大供应商的内容披露以简称“客户一”“客户二”“供应商一”“供应商二”形式代替,未披露具体单位名称,原因是:此披露内容涉及公司与客户、供应商签署的保密协议,故未披露。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否 2、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中介机构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注1: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调整金额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第八条。 注2:为保证同期数据可比,按照准则规定对毛利率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后的2022年、2023年毛利率分别为37.04%和39.06%。 二、营运情况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四、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五、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七、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八、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单位:元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1、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执行该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金属纤维及其制品制造业,主要从事金属纤维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技术研发与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技术及规模领先的金属纤维及制品生产企业之一。 金属纤维是等效直径在1~100微米的纤维状金属材料。金属纤维作为一种新型的工业材料,不但具有金属材料本身的优点,还兼有非金属纤维材料的一些特殊性能,具有良好的导热性、导电性、柔韧性和耐腐蚀性。公司自主研发的金属纤维制造技术国内领先,可生产多种不同成份、芯数、直径、技术参数的金属纤维,并通过不同的加工工艺制成金属纤维毡、燃烧器、金属纱、发热线、金属织物、导电塑料等金属纤维制品,广泛应用于过滤、低氮燃烧、防信息泄露和人体防护、玻璃加工、柔性低压电热材料、复合材料等方面,具体下游应用领域包括化工、化纤、纺织、环保、汽车、电子、军事、采暖等,不同领域的产品需求差异明显,对响应速率、技术水平和制造工艺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被认定为湖南省金属纤维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拥有一支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研发团队,掌握了6大工艺核心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已取得22项专利,其中10项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另有10项专利处于审查阶段(5项发明专利已受理,1项发明专利处于实质受理阶段,1项发明专利初审合格,2项实用新型已受理,1项实用新型处于授权通知阶段)。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0.17%,公司营业收入的毛利率达37.91%,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公司坚持“持续创新、追求卓越”的理念,努力保持较强的技术优势,多年来塑造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于金属纤维及其制品的销售。公司立足于金属纤维及其制品行业,凭借多年来的研发积累及行业经验,通过持续优化产品质量、性能和服务等方式获得竞争优势,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性能好且品质稳定的产品,并从中获取收入及创造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专精特新等认定情况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21.51万元,同比增长12.64%;实现净利润3,960.33万元,同比增长14.32%,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计划。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1,212.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8,128.53万元。 (二)行业情况 金属纤维是等效直径在1~100微米级的纤维状金属材料,如不锈钢纤维一般直径在10μm左右。 金属纤维制品是指利用金属纤维,并通过不同的加工工艺制成的金属纤维制品,如纤维毡、燃烧器、金属纱、金属织物、导电塑料等金属纤维制品。金属纤维毡多用于过滤材料,具备高强度、高容尘量和耐腐蚀性,适用于化工、化纤、聚酯薄膜、汽车领域的过滤元件。金属纤维燃烧器多用于全预混燃气燃烧技术,可使得燃烧更充分、更加环保节能,符合我国“双碳”目标,具体应用包括壁挂炉、锅炉和蒸汽发生器等燃烧系统。金属纤维织物可以分为纯金属纤维织物和金属纤维混纺织物,纯金属纤维织物主要用于玻璃加工过程、全预混燃气燃烧系统等方面,混纺织物主要用于防静电、电磁屏蔽、雷达隐形等方面。导电塑料是指金属纤维与塑料共混制成防静电、电磁屏蔽材料,用于电子电器产品。 美国于1936年发明了集束拉拔法生产金属纤维,30多年后用这种方法生产的微米级纤维才达到商业应用水平。到七十年代末金属纤维逐步在纺织、石油、化工、军事、航空、通讯、电力等领域得到应用。比利时贝卡尔特集团是全球规模最大的金属纤维及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该公司产品质量稳定,种类齐全,具有品牌效应,市场占有率高。日本精线也研究开发了独特的制备工艺,其生产规模名列世界前茅。美国颇尔公司是全球最大、涉及领域最广的过滤、分离和净化公司,其技术专长和产品优势突出。 中国对金属纤维及其制品的应用始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当时军事、水电、化工行业分别对防雷达侦测伪装布、超高压屏蔽服、高温熔体过滤器等产品产生需求,而制造这些产品的关键原材料金属纤维全部依靠进口,需要消耗外汇且不能及时满足需求,国家迫切需要金属纤维材料国产化。1983年,冶金工业部设立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并给长沙矿冶研究院下达了《不锈钢纤维研制》的科研课题。1985年,长沙矿冶研究院成功开发出不锈钢纤维,填补了国内空白。2002年,惠同新材由长沙矿冶研究院及金属纤维相关业务团队共同出资设立,从事金属纤维及其制品方面业务。此后金属纤维的生产工艺不断完善,生产规模持续扩大,产品种类逐步增加。 目前,国内主要有惠同新材、菲尔特等公司研究和生产金属纤维及制品,金属纤维主要以不锈钢和铁铬铝材质为主。 金属纤维及其制品既是新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环境保护、高端制造等新兴产业重要的配套材料,其技术含量相对较高、应用范围广泛、发展潜力较大。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国家“双碳”目标等节能环保政策要求提升,以及中国金属纤维制造企业对技术的不断突破、金属纤维产品从基础材料至衍生制品的研发,中国金属纤维及其制品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财务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应收账款本年末余额为5,046.97万元,比上年末减少691.09万元,同比下降12.04%。本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3,791.94万元,比上年末减少877.00万元,同比下降18.78%